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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147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5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始建于1929年,始初为万县市民医院,历经13次更名,1998年定名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历89年的发展,我院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辐射渝、鄂、川、陕,承担着周边23个区县2300万人口的公共医疗救治任务。

我院的主要职责:

1、提供优质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精神病、传染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和转诊任务。

2、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3、承担相关大中专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任务、医生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4、开展区、市、国家级科研课题。

5、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感染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我院2017年末在职人数4067人,其中在编职工1298人(差额1001人,自收自支297人),编制外长聘人员2769人。我院设有1个总院和8个各具特色的分院。

平湖分院——以精神卫生、心身康复为特色;

百安分院——以病症康复、肢体康复为特色;

江南分院——以妇女儿童专科为特色;

御安分院——以传染疾病防治为特色;

肿瘤分院——以肿瘤专科为特色;

口腔分院——以口腔专科为特色;

急救分院——以承担政府公共急救卫生职能为特色;

国医苑——以中医专科为特色。

2、六大中心: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基因检测中心、医学影像中心。

3、开放床位3150张,配置Revolution CT、3.0T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等设备9122台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44,358.75万元,支出总计233,069.5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23,804.03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门诊及住院患者增加带来医疗收入的增长以及非税收入的增加;支出增加23,398.42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卫生材料等支出的增长。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244,358.75万元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4.10万元,占5.31%;事业收入228,309.40万元,占93.43%;其他收入3,065.25万元,占1.26%。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233,069.57万元中:基本支出99,497.81万元,占42.69%;项目支出133,571.76万元,占57.31%。

本单位2017年度收支结余11,289.18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维修支出及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8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7.09万元,增长43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20.95万元,增长561.3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非税收入专项拨款11,100万元。

年度中执行调整情况说明:追加调整我区部分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2016年1月-2016年12月生活补贴标准资金预算19829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9号,追加2017年(第二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14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10号,追加下达2017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算(市级)10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精神疾病防治)37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中医专项项目)30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12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脑卒中筛查干预项目)5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哨点监测)1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脑卒中筛查)50000元;据万州卫【2017】71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口腔疾病综合干预)6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19号,追加下达2017年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市级补助经费预算(市级)20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0号,追加下达2017年中医药市级专项补助预算(市级)6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4号,追加下达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级补助资金预算1350000元;追加暴力精神病人医疗欠费资金预算102700元;追加解决H7N9禽流感防治专项经费资金预算275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400000元;追加解决2017年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财力结算资金预算716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素养类项目)5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7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2017年第一批医学科研市级补助资金)2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30号,追加下达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50000元;追加非税收入专项用途支出预算11100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5号,追加下达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中央)1560000元;据万州财社发【2017】25号,追加下达2017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340000元(中央30万元、市级4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8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7.09万元,增长43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20.95万元,增长561.3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安排非税收入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10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预算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82.12万元,占9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安排非税收入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2.6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6.5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未安排拨款,全由自有资金开支。2017年我院“三公经费”共计支出91.75万元,较2016年下降29.98%,人均支出225.60元。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医院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制定了《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接待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费用在去年的基数上进一步压缩。医院今年因公出国培训共2人次,系重庆市卫计委临时指令性任务,所以在年初预算中并未申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49万元,主要是我院有两名同志由重庆市卫计委临时指派出国学习老年护理先进经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9万元,因为今年有出国指令。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8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燃料费和维修费等下降。

公务接待费18.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请专家、来院参观讲学的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国内公务接待164批次2139人, 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5.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全由自有资金支出。2017年共计支出5789.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车辆运行维护、信息网络维护、财务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33.99万元,降低5.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财务费用等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9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8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2.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后勤物资、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服务。

五、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毅,023-581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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