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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01MB1167590J/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执法支队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7 来源:区文化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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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办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和执法四大队。单位编制人数43人,年末实有人数33人,33名人员均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8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6.5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8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5.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0.8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56万元,比上年增加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12万元,比上年增加325.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单位在职人员增加5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44万元,比上年减少40.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项目支出2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成本支出项目未纳入今年预算,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文体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等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6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份增加,相应增加车辆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9.3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增加5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俊梅   联系方式: 5881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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