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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01MB1167590J/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执法支队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10-20 来源:区文化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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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和四个执法大队。编制人数43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1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万州委编委发﹝201989号文件规定,将原重庆市万州区旅游监察执法支队、原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划入原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原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即本部门。

(四)部门构成

本部门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原万州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是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预算、决算均纳入本部门;原重庆市万州区旅游监察执法支队2020年仍进行独立预算、独立决算、独立核算,故2020年本部门决算范围未包括原重庆市万州区旅游监察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76.8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9万元),支出总计676.8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降低4.64%;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降低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76.8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9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降低4.64%,剔除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9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2万元,降低4.93%。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10.40万元(含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减少7.22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17.40万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项目经费减少3.4万元,网上技术监管平台运行项目经费减少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支出项目经费未下达,减少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77万元,占99.69%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76.86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降低4.64%。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10.40万元(含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减少5.13万元(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三是项目支出减少17.40万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项目经费减少3.4万元,网上技术监管平台运行项目经费减少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支出项目经费未下达,减少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66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9.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基本支出2.09万元),占94.80%;项目支出35.20万元,占5.2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4.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02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10.40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7.22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17.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4.7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9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2万元,降低4.93%。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10.40万元(含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减少7.22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17.40万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项目经费减少3.4万元,网上技术监管平台运行项目经费减少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支出项目经费未下达,减少1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4.77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2万元,降低4.93%。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10.40万元(含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公用经费减少7.2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17.40万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项目经费减少3.4万元,网上技术监管平台运行项目经费减少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支出项目经费未下达,减少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57万元,占94.78%;项目支出35.20万元,占5.22%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2.30万元,占7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1万元,增长23.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9年带薪年休应休未休假财政补助资金、目标考核奖等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88万元,占12.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2万元,增长51.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2万元,占4.40%,与年初预算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占3.9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0万元,降低2.0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健康休养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万元,降低5.1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加强费用控制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计9.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降低17.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7万元,降低66.61%,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用车19.38万元,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除去上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影响,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01%,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降低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1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所管辖的文化体育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巡查、专项行动、处置举报等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降低5.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了公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01%,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各文化执法部门到本部门学习、交流文化执法经验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降低46.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27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3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7.22万元,降低5.17%,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加强费用控制使得总体费用减少;二是2020年临聘人员改由劳务公司派遣不再由单位直接聘用,临聘人员工资由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至劳务费核算,使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85万元,劳务费增加13.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2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制度执行项目绩效管理,完成了制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万元,执行数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有效地运用资金严厉打击了文化市场中一切违规经营活动,使万州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万州人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环境,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发现的问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网上技术监管平台运行经费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严厉打击一切违规经营活动,为万州人民的文化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范围。发现的问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格局。

1.绩效自评表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经费 

项目编码

925003010001-2018-DXHD0001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科室

教科文科 

项目
联系人

文绍华 

联系电话

5881508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26.2

26.2

26.2

100%

10

10

其中: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区所管辖1000余家文化、体育等经营活动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对违规经营场所进行查处,为万州人民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全区所管辖1000余家文化、体育等经营活动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对违规经营场所进行查处,为万州人民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年开展市场巡查165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56人次,办结案件185件,处理投诉举报80起,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市场巡查次数 

次数 

≥ 

1000

1000

1656

100

25

25

普法活动 

次数 

≥ 

1

1

2

100

15

15

处理投诉举报

次数 

≥ 

60

60

80

100

15

15

文物巡查次数 

次数 

≥ 

50

50

73

100

10

10

办结案件

次数

100

100

185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 

%

92

92

93

100

15

15

说明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无此类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市场管理:反映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绍华

联系电话: 023-58815086

邮箱: meinb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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