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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0-15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21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著作权、网络、文物、体育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文化体育市场秩序。

具体职责: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放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4.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5.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7.负责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化保护法的行为。

8.负责体育执法工作,查处体育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9.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10.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一个综合科、三个执法大队。下设一个非独立的万州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共30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其中区文化执法支队编制24人、实有人数21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单位,无此类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因为政策性工资晋级及调入人员1名纳入本年预算等经费拨款增加16.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2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8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5万元,比2019年增加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75万元,比2019年增加2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晋级及调入人员1名纳入本年预算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万元,比2019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经费统一压缩13%,主要用于对全区文体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等工作。

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9.7万元,比上年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1名纳入本年预算,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下属区文化信息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故事业运行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此类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游晓湧  联系电话:023-58815085   邮箱:11034759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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