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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7-145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10-13
[ 发布日期 ] 2017-10-13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3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基本情况: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和执法

重心下沉的要求,我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1、承担辖区内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体育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擅自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2、配合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3、承办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案件。

4、参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5、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6、接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7、承办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文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8、接受区文化委委托行使涉及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

(二)机构设置

支队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参公单位,内设一个综合科、三个执法大队。下设有万州区文化市场信息研究中心,为财政拨款的法人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30.8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6万元),支出总计430.8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均减少54.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包含了补发2014年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2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4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2万元,占86.8%;项目支出57万元,占13.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9.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29.4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支出均减少55.88万元、下降11.6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包含了补发2014年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追加了公用经费、文化市场建设经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中人”退休费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97万元,占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追加了公用经费、文化市场建设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7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中人”退休费等;医疗卫生和就业支出25.52万元,占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占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44万元,较上年减少84.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包含了补发2014年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及本年减人减资等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6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及物价上涨等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区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1万元,主要用于我队对全区所管辖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巡查、专项行动、处置举报等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各文化执法大队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文化执法经验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09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3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8.2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及物价上涨等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如023-58815085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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