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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2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社保事务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10-27 来源:区社保事务中心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指导镇乡、街道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制定城乡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等工作;统筹承办社会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收工作,承担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金划转工作;承担按政策规定审核、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的事务性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承担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征缴和基金支付稽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承担社会保险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和数据分析、运用;承担相关社会保险统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运用和推广等工作;承担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指导全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负责经办服务的新闻宣传、舆情处理和来信来访办理;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万州委编委发〔20208号),我单位设置12个内设机构。由于全市社保经办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的要求,我单位拟将原有的公共业务科、单位征缴科、个人参保科调整为业务综合受理科、社会保险征缴科、退休人员服务和档案管理科。调整后的12个科室为:综合科、组织人事科、稽核风控科、数据管理科、基金财务科、业务综合受理科、社会保险征缴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待遇科、退休人员服务和档案管理科、工伤保险待遇科。截至20221231日,单位实有人员69名,在编人员61名,编外聘用人员8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62.88万元,支出总计2,362.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2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无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决算先进工作经费,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减少数小于增加数,致使总体收支数较上年收支数有所增加。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65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无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口径发生变化,致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4.85万元,占9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78.03万元,占3.3%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2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口径发生变化,致使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507.16万元,占63.8%;项目支出855.72万元,占3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84.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4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无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决算先进工作经费,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减少数小于增加数,致使总体收支数较上年收支数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4.85万元(含代发4950退休干部生活补贴224.28万元、新中国成立前退休老工人生活补贴10.26万元、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生活补贴43.4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3.8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无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决算先进工作经费,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减少数小于增加数,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5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奖金、健康休养费和带薪年休假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而后追加下达本部门;二是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无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决算先进工作经费,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减少数小于增加数,致使总体财政拨款收支数较上年收支数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5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奖金、健康休养费和带薪年休假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而后追加下达本部门;二是新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代发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5.77万元,占9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57万元,增加17.6%,主要原因一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和带薪年休假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而后追加下达本部门。

2)卫生健康支出63.07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6.01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1万元,增加7.8%,主要原因是绩效政策改革,财政追加下达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0.0%,与上年持平。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较多;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用车程序,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维持不变。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用车程序,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2020年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用车程序,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用车程序,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社保经办单位及相关业务单位到我单位调研、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4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9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8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3.19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71万元,降低3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致使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通讯、差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部门整体和0个重点专项项目、16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55.72万元。

本部门16个项目,主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档案管理工作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社保中心运行经费等。16个项目调整预算数855.72万元(年初预算数986.87万元;代发4950人员、老建工补助和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生活补贴按实际代发数调整预算数,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调减代发预算131.15万元),执行数为85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实现率达100%,满意度在95%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02-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部门
联系人

文茂林

联系电话

58106796

自评总分
(分)

100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承办社会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收工作,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金划转工作。;制定城乡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等工作。;按政策规定审核、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的事务性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职业年金经办工作。;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征缴和基金支付稽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社会保险信息化的建设工作;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和数据分析、运用;相关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运用和推广等工作。;做好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指导全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负责经办服务的新闻宣传、舆情处理和来信来访办理。;贯彻执行好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镇乡、街道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


宣传社保政策,提升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有力落实,确保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100%知晓政策;有序推进第三代社保卡换发,截至目前已换发20.16万张,居全市第一位;推进使用第三代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社保卡服务、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和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等一至三批共27项川渝通办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线下帮办;推动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全民参保,确保养老、工伤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100

10


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

%

80

10

80

10


目标完成率

%

100

10

100

10


养老金资格核查率

%

85

10

85

10


政策执行率

%

100

20

100

20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20

100

20


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


定性

10

1

10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5

10

96

10



运转大厅整洁程度


定性

10

1

10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社保中心运行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门前三包完成程度

100

%

30

100

30


目标完成率

100

%

30

100

30


运转大厅整洁程度

95

%

30

95

30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

80

%

30

80

30


养老金资格核查率

100

%

30

100

30


政策执行率

100

%

30

100

30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没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等。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文茂林,023-5810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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