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立足政务联络、政务服务、政企对接、群众工作等功能定位,发挥区政府驻外机构平台窗口作用,促进万州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服务万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为:
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重大政策、措施的跟踪了解,及时收集、研究、传送驻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综合信息服务。
2.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联系,大力宣传万州、推荐万州,为区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在京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
3.做好区级领导赴京开展公务活动的对接服务工作,协助区级领导、有关单位在京开展工作。
4.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环渤海经济区以及长三角经济区的经济联系、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扩大万州对外开放,促进万州与上述地区的经济协作。
5.协助做好流动党(团)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维护万州籍在京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驻在地万州籍企业、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7.积极协助、支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助力首都社会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内设综合科、联络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4.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24.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0.6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万元5.0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4.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2万元,比2023年增加2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2万元,比2023年增加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进人员增加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万元,比2023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专项资金减少,主要用于经济联系、交流合作、引进人才、招商项目及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50万元,比2023年增加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比2023年增加4.2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车辆运行量增加且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利 联系方式:010-6568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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