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我区金融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等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3.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中央在万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4.按照属地和分级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对地方金融的风险处置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
5.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发展金融科技。
6.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负责在万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督查、安全保卫、档案、文秘、应急和政务值班、会务、信息宣传、后勤、财务、人事、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地方金融管理科(挂信访科牌子)。联系服务在万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机构。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对地方新金融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推进发展金融科技。加强小微金融服务。按照属地和分级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对地方金融的风险处置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牵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区金融工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章制度,牵头制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机制。牵头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制定实施全区金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牵头负责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三)单位构成。
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87.51万元,支出总计1139.2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其中,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用于万州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补偿。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5.18万元,增长578.62%,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其中,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用于万州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补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7.5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93万元,增长89.14%,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其中,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用于万州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补偿。其中:基本支出180.77万元,占15.87%;项目支出958.49万元,占84.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4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需持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87.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5.48。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其中,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用于万州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补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93万元,增长618.89%,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其中,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用于万州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补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需持续使用。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68万元,增长100.37%。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4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4万元,增长62.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新调入1名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9万元,降低35.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办公设备购置、出差等支出明显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通讯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支出958.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49万元,增长161.88%,主要原因是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监管支出、购买巨灾保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普惠金融发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相关金融机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办公设备购置、出差等支出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9万元,降低35.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办公设备购置、出差等支出明显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通讯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项目自评5项,涉及资金36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
部门 |
王柳 |
联系电话 |
58521819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预算完成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预算完成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预算完成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举办打非宣传活动 |
次 |
≥ |
30 |
10 |
30 |
10 |
| |||||||||||||
现场检查金融机构次数 |
次 |
≥ |
10 |
20 |
10 |
20 |
| |||||||||||||
组织企业上市培训次数 |
次 |
≥ |
1 |
20 |
1 |
20 |
| |||||||||||||
存贷款增速 |
% |
≥ |
5 |
20 |
5 |
20 |
| |||||||||||||
现场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 |
次 |
≤ |
1 |
15 |
0 |
15 |
| |||||||||||||
两项保险的被保险人满意度 |
% |
≥ |
90 |
15 |
100 |
15 |
| |||||||||||||
重庆市万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购买巨灾保险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
购买服务数量 |
≥ |
1 |
项 |
20 |
1 |
20 |
|
|||||||||||||
服务对象覆盖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服务指标达标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服务指标完成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
2
|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
信息发布数量 |
≥ |
60 |
条 |
20 |
69 |
20 |
|
|||||||||||||
现场检查次数 |
≥ |
30 |
次 |
20 |
37 |
20 |
|
|||||||||||||
培训活动次数 |
≥ |
1 |
次 |
20 |
1 |
20 |
|
|||||||||||||
培训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20 |
100 |
10 |
|
|||||||||||||
举办宣传活动次数 |
≥ |
40 |
次 |
10 |
49 |
20 |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巨灾保险: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5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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