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发挥区政府驻外机构平台窗口作用,促进万州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万州发展服务、为首都稳定服务。具体为:

1.围绕重庆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与国家部委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大力宣传万州、推介万州。

2.做好区领导赴京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区领导、区级部门在京开展工作。

3.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环渤海经济区以及长三角经济区的经济联系、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平台,发挥驻外招商点作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4.负责与在京万州籍人才、企业以及经商人员、农民工党员的联系联络工作,加强交流沟通,提高必要服务。

5.协助配合处理和劝返我区赴京信访人员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0.4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或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4万元,比2021年减少2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万元,比2021年减少2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死亡1人减少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区引进人才、项目、招商及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9.3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最大限度节能降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饶波联系方式:010- 656863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