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是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承担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任务一是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的事务性工作;二是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三是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四是负责就业培训中心建设工作;五是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六是承担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实名登记工作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七是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九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目前内设18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资金监督管理科、就业指导科、创业指导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失业待遇审核发放科、培训科、信息网络科、人力资源保障科、人才交流服务科、青年就业科、劳动保障宣传科、劳动保障调解科、劳动保障维权指导科、劳动保障受理科。我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69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9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减少28.2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69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2万元,农林水支出12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2.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9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1.54万元,比2025年减少2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17万元,比2025年减少6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81.37万元,比2025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2025年增加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25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里程长且年久失修,运行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7.76万元,比上年减少23.45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81.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雨凡 联系方式: 023-5825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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