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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12 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宗旨是为万州高铁北站地区的综合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是承担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的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

一是拟订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反恐方案除外)协调相关单位实施;二是拟订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等方面的日常综合管理及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协调处置;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行政执法工作;五是承担相关单位派驻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人员的日常考核;六是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综合科、巡查科2个科室,其中:综合科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单位党建、人事、宣传、纪检、统战、群团及结对帮扶等工作;承办本单位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办公设备采购等工作;牵头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拟订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本单位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巡查科主要职责是组织、参与高铁北站地区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协调、组织开展高铁北站地区应急救援演练;承担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及日常巡查工作,加强本地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规范高铁北站地区治安、交通和市场秩序,督促落实有关工作;承担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6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减少34.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4.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6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29.9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减少34.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4.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72万元,比2025减少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72万元,比2025减少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在职人数减少3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2025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经费的年初预算

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5年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5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铁北站地区日常综合管理和日常巡查方面的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5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2026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6项目年初预算数,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开艳  联系方式:023-5823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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