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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12 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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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机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区级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公务车辆编制审批除外);开展区级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全区重要政务接待工作;承担江南行政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餐饮服务工作;承担异地任职市管领导干部住房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在大会堂举办演出活动、大型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文字材料印刷服务工作;承担所属资产管理维护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承担高铁北站地区的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接待科、会联科、车辆管理科、资产管理科、人事安保科、财务科、后勤物业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11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9.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11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6.6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5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05万元,比2025年减少1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12万元,比2025年减少1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5.93万元,比2025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保障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集中办公区、周转房、高铁北站正常运转重点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15.65万元,比2025年增加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05.65万元,比2025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量加大,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5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8.56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部门下属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嫦兵   联系方式:585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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