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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147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5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区委、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由区委办公室代管。下属事业单位4个(重庆市万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委大会堂管理处、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招待所、重庆市万州区委机关文件印刷所)及2个国有企业(重庆市万州区联勤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在编人数47人(公务员23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11人。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万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定的范围,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2.拟订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措施,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和保障服务工作。

3.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区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日常管理,拟订区级行政机关、区委区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区级行政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调配、维修和管理区级行政机关用房。

4.承担区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公务车辆编制审批除外),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管理。

5.承担区级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6.承担区级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电梯管理、会议室管理及灯饰管理工作。

7.承担区级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外来挂职、任职领导干部的后勤服务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接待处)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管理中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订管理中心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信息、督查、调研、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帮乡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接待科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及曾担任过其职务的老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副部级及其以上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及曾担任过其职务的老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组织的各类综合检查、视察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其组织的各类综合检查、视察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曾任万州区级领导的老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内各区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及其率队来万的交流考察团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外省、自治区的地、市、州,直辖市的区、县地厅级主要领导及其率队来万的交流考察团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挂职、任职领导干部的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会联科

负责区级行政机关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值班工作;负责区外机关事务及接待系统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公务接待来文、来电、信息及对外联络;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参与重要接待及大型会务活动的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车辆管理科

负责区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调配、更新、报废以及处置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区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资产管理科

负责拟订区级行政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调配和管理区级行政机关用房;负责授权管理区级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含附属用房)以及资产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授权负责部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经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事安保科

负责中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和集中管理的机关办公用房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安保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目标管理及考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科

负责管理中心的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监管、统筹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以及汇总上报各类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后勤物业管理科

负责后勤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机构节能及改造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设施设备购置、维护、运行的日常管理和房屋维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943.67万元,支出总计3943.6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069.42万元、减少72.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五桥、周家坝、江南行政行政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支出减少10069.42万元,减少72.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五桥、周家坝、江南行政行政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2.92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75万元,占0.02%。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25万元,占69.16%;项目支出1216.42万元,占30.8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4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67.37万元,减少71.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五桥、周家坝、江南行政行政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43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属单位预算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67.37万元,减少71.65%。主要原因是五桥、周家坝、江南行政行政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43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属单位预算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6.52万元,占67.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4.98万元,占2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区委大会堂管理处运行费及大会堂灯光音响更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2万元,占3.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2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后减少预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64万元,占1.5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24.30万元,占0.6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聘人员及下属单位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工资、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4.96万元,较上年减少25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43.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3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200人,车均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604.86万元,减少85.87%,主要原因是加强平时管理,减少了维修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电梯)2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67万元,系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6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集中办公楼消防设备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区委大会堂管理处灯光音响更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支出预算1216.41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3个,涉及支出1216.41万元。

本部门对区委招待所运行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100%完成,有力的保证了单位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集中办公区正常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下表:

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项(项目

行政中心运行费

联系人及电

夏昌华:58520025

主管部门


施单

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756

总量

756

100%

其中:财政资金

756

其中:财政资金

756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正常运行

保障集中办公区电梯安全运行,及时维护维修设备、建筑物和按时支付水电费,保障集中办公区的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100%


设施维修达标率

100%

100%

100%


维修覆盖率

98%

98%

100%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铁北站、交流领导干部周转房运行费

联系人及电话

胜全:15025532133


主管部门


施单位

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行率(B/A,%)


总量

200

总量

2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交流领导干部周转房以及高铁vip室的运行

为交流领导干部提供后勤保障及使高铁站北站VIP室正常运行,为我区的政务接待工资提供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100%



后勤保障率

100%

100%

100%



项目支出规范性

100%

100%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熊嫦兵

联系电话:023-58520027

电子邮箱:2521997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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