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万州区供销合作社属于区政府直属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所有业务活动;(5)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6)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8)管理营运区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9)组织开展对社员的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上级社提供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万州区供销合作社现设有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资产管理科、财务金融科、安全信访科和监事会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89.08万元,支出总计1889.0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2万元,增长12.55%,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6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支、项目经费收支有所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2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08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89.08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6万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96.63万元,占73.93%;项目支出492.45万元,占26.0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89.08万元、支出总计1889.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96万元,增长10.4%。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支、项目经费收支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9.0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2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26万元,增长75.43%。主要原因是调增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等245.85万元(据万州财预发【2022】12号、35号、4号、9号、38号、24号下达有关资金),追加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健康休养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三类人员”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484.94万元(据万州财预发【2022】35号、12号、4号、17号、110号下达有关资金),增加公用经费11.47万元(据万州财预发【2022】35号,追加下达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增加项目资金70万元(根据万州财农发【2022】15号、42号、92号文件,下达资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9.08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6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26万元,增长75.43%。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一是基本支出增加742.26元,主要是追加下达基本工资、津补贴、应休未休假补贴、健康休养费、一次性退休补贴、丧葬抚恤费等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是追加“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34万元,占46.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89万元,增长87.31%,主要原因是补发调增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9.19万元,占2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19万元,增长312.68%,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发放抚恤金、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3)卫生健康支出54.84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节能环保支出164.45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16.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追加“三社”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1.26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3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2万元,降低24.7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7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2万元,降低24.7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5万元,降低4.5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经费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开支,减少费用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组织的培训次数减少,故培训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2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7%。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92.4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主管部门 |
区供销社 |
部门 |
吴月勤 |
联系电话 |
58227553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实现农资供应量达全区80%,涉农乡镇建立基层供销社全覆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的目标。 |
实现农资供应量达全区80%,涉农乡镇建立基层供销社全覆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未发生安全事故。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检查农资产品次数 |
次 |
≥ |
12 |
5 |
≥12 |
5 |
|||
烟花爆竹销售 |
万件 |
≥ |
10 |
6 |
≥10 |
6 |
|||
农资配送年销售收入 |
亿元 |
≥ |
1.58 |
10 |
≥1.58 |
10 |
|||
农资年配送量 |
万吨 |
≥ |
3.5 |
10 |
≥3.5 |
10 |
|||
检查烟花爆竹次数 |
次 |
≥ |
36 |
5 |
≥36 |
5 |
|||
农副产品收购 |
万公斤 |
≥ |
75 |
10 |
≥75 |
10 |
|||
受益农户人口 |
万人 |
≥ |
200 |
8 |
≥200 |
8 |
|||
农副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 |
400 |
5 |
≥400 |
5 |
|||
烟花爆竹年销售收入 |
万元 |
≥ |
1000 |
7 |
≥1000 |
7 |
|||
配送镇乡数量 |
个 |
≥ |
70 |
7 |
≥70 |
7 |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 |
= |
0 |
5 |
0 |
5 |
|||
按年度计划完成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产品质量合格率 |
% |
= |
100 |
6 |
100 |
6 |
|||
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受益群众、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
% |
= |
100 |
6 |
100 |
6 |
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2022年化肥冬储贴息项目 |
化肥冬储量 |
数量指标 |
≥2 |
万吨 |
25 |
≥2 |
25 |
100 | |
增加农户收入 |
经济效益指标 |
≥1 |
万元 |
25 |
5 |
25 |
||||
农资企业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
可持续效益指标 |
≥5 |
年 |
20 |
≥5 |
20 |
||||
受贴息单位 |
数量指标 |
2 |
个 |
10 |
2 |
1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95 |
% |
10 |
≥95 |
10 |
||||
2 |
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 |
全年废弃农膜回收数量 |
数量指标 |
≥400 |
吨 |
25 |
434.35 |
25 |
100 | |
包装物回收数量 |
数量指标 |
≥75 |
吨 |
25 |
89.15 |
25 |
||||
新建村级回收网点 |
数量指标 |
≥248 |
个 |
20 |
251 |
20 |
||||
农膜回收率 |
质量指标 |
≥80 |
% |
10 |
90 |
1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95 |
% |
10 |
≥95 |
10 |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联系方式:023-5821535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