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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101008631309L/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合作社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3-01 来源: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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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万州区供销合作社属于区政府直属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有业务活动;

5)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管理营运区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9)组织开展对社员的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上级社提供信息服务。

(二)单位构成

万州区供销合作社现设有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党建办公室、安全信访科和资产管理科。现纳入预算的在职职工30人,2020年末人数减少2人主要有职工退休2人;离休职工3,比2020年末人数减少2人,主要有离休职工去世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55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51.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2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55万元,2020年减少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55万元,比2020年减少51.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减少人员支出,减少其他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主要用于保障区供销社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性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20年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2020年持平;无车辆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2.55万元,比上年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减少人员支出,减少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2.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乔诗雨     联系方式:023-582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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