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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49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合作社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区供销合作社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万州区供销合作社属于区政府直属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有业务活动;(5)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6)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8)管理营运区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9)组织开展对社员的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上级社提供信息服务。

(二)机构情况:万州区供销合作社现设有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党建办公室、安全保卫科和资产管理科。

(三)万州区供销社2018年末有在职职工32人,比2017年末减少1人,其中新招考录用两名,安置军转干干部一名,调离至其他单位一名,退休三名。

(四)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56.77万元,支出总计1556.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27万元、增加19.16%,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56.7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0.27万元,增加19.1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77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56.7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0.27万元,增加19.16%,主要原因是一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74.67万元,占56.19%;项目支出682.1万元,占43.8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区供销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27万元、增加19.1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土地增值收益返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94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82.1万元,二是项目资金增加预算290万,三是目标绩效奖及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区供销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27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因是渝东北配送中心建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94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基层社示范社及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81.49万元,占37.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4万元,增加9.56%,主要原因是下乡补助标准提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7万元,占12.93%,较初预算数增加77.1万元,增加62.09%,主要原因是18年提前发放了离退休健康休养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92万元,占4.4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382.1万元,占24.54%,较初预算数增加32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土地增值收益返还。

5)农林水支出290万元,占18.63%,较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基层社示范社及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6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贴息1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2.99万元,占2.1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5.34万元,减少35.46%,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发放了2017、2016年带薪年休、目标考核及健康休养费;二是2017年发放了1、2月份退休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2万元,增加70.83%,主要原因是下乡补助标准提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年初结转结余。本年收入3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本年支出3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4.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讯、重大会议、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减少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2018年区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3.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2万元,增长70.83%,主要原因是下乡补助标准提高,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相关文件计划规定,项目书、验收资料、审核报告书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95%以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基层社示范社及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供销社基层示范社建设项目”、“渝东北农资配送中心复建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执行率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2.1万元,执行数为6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30个综合服务社建设、2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10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土地流转面积、种植业规模达到150亩以上;吸纳超过100人加入合作社。二是新增废弃农膜回收能力200吨;新增榨菜作物产能2万公斤;新增小龙虾产能500公斤。三是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及站(点)服务人数大于500人;项目促进新增就业人数大于150人。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比上年减轻;设施设备质量、工程质量寿命大于5年。五是渝东北农资配送中心复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四分之一。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基层社示范社及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罗良 58215300

主管部门

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实施单位

区供销社有关基层供销社、区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81.5

总量

281.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20

其中:财政资金

22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开展农化服务、业务培训等

升级改建加油站;升级改建办公场所;领办、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种养植基地;新建、改建(农村、电商、旅游)综合服务社;建设农资配送门市、庄稼医院、再生资源回收点、农合会分会、测土配肥站、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等;开展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播种收割等农化服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建设综合服务社

11个

30个

273%


高标准
农田建设面积

≥100亩

150亩

150%


特色种植业规模

≥100亩

150亩

150%


实现土地流转面积

≥100亩

150亩

150%


吸纳农民加入合作社

≥100人

≥100人

100%


废旧农膜
回收利用率

≥70%

≥70%

100%


再生资源回
收网点建设数量

10个

20个

200%


土地流转受益
总人数

≥50人

≥50人

100%


项目
带动农户数量

≥100户

≥100户

100%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数量

≥10个

10个

100%


农业面源污染

比上年减轻

比上年减轻

100%


乡村旅游经营门市数量

≥2个

2个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90%

≥95%

106%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供销社基层示范社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

黄波 18696800056

主管部门

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实施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供销社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60

总量

6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60

其中:财政资金

6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龙驹供销社有限公司门面升级改造;新建农资综合服务中心;购买农资配送服务车一辆;领办专业合作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与镇政府共建村级电商服务点,组建万州区农合会分会;拍摄龙驹镇乡村旅游宣传片

龙驹供销社有限公司危旧房升级改建;新建农资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升级改造;购买农资配送服务车一辆;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专业合作社,与镇政府共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组建万州区农合会龙驹分会;拍摄龙驹镇乡村旅游宣传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1个

1个

100%


特色种植业规模

≥30亩

≥30亩

100%


实现土地流转面积

≥30亩

≥30亩

100%


耕地质量

比上年提高

比上年提高

100%


吸纳农民加入合作社

≥10人

≥10人

100%


项目带动农户数量

≥10户

≥10户

100%


电商服务门市数量

1个

1个

100%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数量

1个

1个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90%

95%

106%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基层社示范社及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万州区走马供销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组织实施,区供销社对各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项项目评审,项目建设符合各项资金管理要求,建设合格,在2018年11月底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

2、“供销社基层示范社建设项目”由重庆市万州区龙驹供销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小组通过实地踏勘、审查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

在资金的使用和投向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设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到及时拨付结报,没有资金滞留现象,未出现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私分资金等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十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用于农村农业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2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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