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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500101008631261Y/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工商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重庆市万州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7 来源:区工商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分析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定期研判全区民营经济运行状况,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民营企业、商(协)会参与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3)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促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4)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助力民营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项目和资金。

5)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6)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培训,提供政策、技术、项目、信息等创新创业服务。

7)开展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8)收集和反映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督促和协调解决民营经济运行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9)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宣传民营企业发展典型,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0)参与全区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区工商联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民营经济协调服务工作,工作人员8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7.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款增加2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1.4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公积金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区工商联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为区工商联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刘飞   联系方式:5813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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