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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49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市万州区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3)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5)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6)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7)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8)增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9)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10)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11)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指导商会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2)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13)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14)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其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15)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16)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二)机构设置

万州区工商联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9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退休人员22人,共33人。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经济部、会员部。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3.25万元,支出总计333.2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93万元、下降46.18%,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9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3.2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5.93万元,下降46.18%,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7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5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39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50.11万元,占75.05%;项目支出83.14万元,占24.95%。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100.00%。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工商联、同级部门拨工作经费暂未支付完,职工工资代扣账户利息收入。2018年年末工作经费已支付完毕,职工工资代扣账户利息以非税收入形式转入财政账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万元,下降46.16%。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13万元,下降33.64%。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万元,下降46.16%。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13万元,下降33.64%。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资金当年已全部使用完毕。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46万元,占79.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45万元,下降40.61%,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47万元,占1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保缴费基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6万元,占5.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11万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退休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公用经费5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退休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22.35%,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本年度未预算因公出国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7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有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送取、市内因公出行、到乡镇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下年度继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力争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万的异地商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接待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9万元,下降23.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7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4.5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退休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减少了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支持民企发展工作经费、会长会执委会常委会专项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14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14万元,执行数为8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聚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导不够,少数非公经济人士诚信守法意识不牢固;二是因职能、手段有限,帮企解困的方法、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从引导民营企业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助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推进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会长会、执委会、常委会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潘小莉  58137659

主管部门

区工商联

实施单位

区工商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0.5万元

总量

0.5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0.5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0.5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聚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全年召开会长会,执委会,常委会等会议工作。

全年1-2次。

召开2次执委、常委会议。

100%

召开会长会、执(常)委会,积极引导非公有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

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提振发展信心。

扎实推进会员队伍建设,会员总数达到4846个,创建市级“四好”商会1个、区级“四好”商会2个。教育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100%

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工商联工作得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充分肯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开展全区非公经济发展状况、青年企业家教育引导、公检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等专题调研,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建言献策;组织185人次参加全区性大会、区委和区政府相关专题会、征求意见会、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活动;全年组织提交区政协个人提案20件、集体提案4件,许多意见被相关方面吸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100%

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和绩效跟踪管理。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修改完资金管理办法。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支持民企发展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潘小莉  58137659

主管部门

区工商联

实施单位

区工商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2.64万元

总量

82.64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82.64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82.64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聚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开展2018年万州区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经贸交流活动、政企对接、维权服务、非公有经济人士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

外出举办5-6次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并邀请客商来万投资考察;每季度开展一次政企对接、法律培训、维权服务等活动;举办一次非公经济人士高校培训。

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政策宣讲、专题报告、集中辅导7场次,举办培训班4期、研讨会5次。组织92名企业家到北大、清华、上海交大等高校学习培训,共培训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人员1150多人次。在《万州时报》开设“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专栏,重点宣传民营企业46户、民营企业家28人,营造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100%

激励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助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提升企业管理者综合素养和能力。

全面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活力以及转型升级的动力;完成全年到位资金任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等进一步得到优化。

邀请浙江、深圳、广州、东莞、六安、云南、成都等地企业家16批300余人次来万考察,组织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兖州区工商联及企业家25人次来万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暨经贸交流活动,与万州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探讨,寻求合作发展。共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7亿元。加强商会交流合作,已与10个外地商会签署协议,缔结友好合作关系。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引导会员企业走出境外发展,有3家企业赴香港、南非等开展经贸考察活动2次。

100%

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区委、区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和重视。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建立非公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帮助企业化解困难问题35个;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召开3次政企对接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沟通,进行政策咨询和解答;建立企业家意见建议直报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形成信息专报,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送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16条,促进一批企业具体困难和问题有效解决;建立与法、检协作机制,与区法院联合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建立工作联系、调研培训、诉调对接、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不断改善,非公经济人士满意度得到不断提升。

100%

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和绩效跟踪管理。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修改完资金管理办法。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 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支持民企发展工作经费、会长会执委会常委会专项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一是对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导不够,少数非公经济人士诚信守法意识不牢固;二是因职能、手段有限,帮企解困的方法、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从引导民营企业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助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推进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建

区工商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巩固工商联改革成果,着力加强了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大力加强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竭力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商联事业上新台阶。

2.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深化引导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对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大力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通过执常委会、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教育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共组织政策宣讲、专题报告、集中辅导7场次,举办培训班4期、研讨会5次。举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经济转型与企业机遇、诚信守法、民营企业“走出去”等专题研讨和培训,共培训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人员1150多人次。编撰《万商风采——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万州时报》开设“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专栏,集中宣传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成效,重点宣传民营企业46户、民营企业家28人,营造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二是着力推进“民企帮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40多名企业家到余家镇、走马镇开展“镇企产业对接”活动,为当地产业发展出谋划策。组织30多名企业家考察甘宁现代农业园,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开展“村企结对”、“进村招工”、“技术进村”、“资本下乡”等活动,全区275家民营企业与39个镇乡144个村结对帮扶;168家企业共投入1.15亿元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项目206个;88家企业投入126万元培训种养殖、电子商务等实用技术91项,培训5590多人次;143家企业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700人。

三是助力搭建服务平台。完善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与重点民营企业结对、会员企业党委委员分片联系企业党组织制度机制。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年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建立非公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帮助企业化解困难问题35个。建立企业家意见建议直报机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送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16条。搭建政企银企交流平台,召开3次政企对接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沟通;开展4次银企恳谈活动,向105家企业推介融资新产品7个,帮助3100多家企业协调融资16亿元。与区法院联合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全年开展“送法进企”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0次、培训350人,举办政策宣传7期、接待咨询150余人次。为企业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合同和侵权纠纷15件、涉案金额达5800万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

四是助力经贸交流合作。加强商会交流合作,已与10个外地商会签署协议,缔结友好合作关系。发挥外地重庆商会和万州商会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经贸考察交流活动,邀请浙江、深圳、广州、东莞、六安、云南、成都等地企业家16批300余人次来万考察,组织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兖州区工商联及企业家25人次来万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暨经贸交流活动,共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7亿元。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引导会员企业走出境外发展,有3家企业赴香港、南非等开展经贸考察活动2次。

通过不懈努力,工商联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连续四年保持全国“五好”工商联称号。区级工商联系统获省部级表彰集体3个;厅局级表彰集体14个、个人14人次;其他表彰集体1个、个人1人次。《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万州区工商联工作25次,相关工作得到区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较好的完成本年目标绩效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3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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