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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500101008631237E/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妇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7 来源:区妇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代表全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优秀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协助政府推进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3个,具体为:办公室(挂维权部牌子),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妇女发展工作部,另设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5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 173.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经费拨款增加173.8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5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44.71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9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1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34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73.8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8.38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5.5 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1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0.19  万元,比2022年增加173.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7  万元,比2022年增加138.38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38.72  万元,比2022年增加3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等,主要用于“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巾帼亮形象”行动,推进“引领、联系、服务”各项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20 万元,与上年相比金额未发生变化,与2022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 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9 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4.16  万元,比上年增加3.67  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新增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本部门下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运行经费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38.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玉辉    联系方式:023-5837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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