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代表全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优秀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协助政府推进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具体为:办公室(挂维权部牌子),儿童工作部,城乡工作部(发展部与其合署办公,另设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事业机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该机构2017年新增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1.70万元,支出总计681.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项目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8.6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7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37.63万元,49.53%;项目支出344.07万元,占50.4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15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群团事业发展资金116万元及安排渝大嫂脱贫攻坚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15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群团事业发展资金116万元及安排渝大嫂脱贫攻坚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87万元,占8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9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群团事业发展资金116万元及增人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57万元,占7.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万元,增长38.3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3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渝大嫂脱贫攻坚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6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目标绩效考核奖及健康休养费等纳入2017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7万元,增长112.04%,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30.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1万元,增长33.9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备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公开数20万元与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不一致,是因为:2018年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是决算系统自动提取数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70万元,主要是用于与台湾妇委会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0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出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万元,增长47.0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妇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群团改革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5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备注: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公开数9万元与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不一致,是因为:2018年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是决算系统自动提取数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7万元,增长112.04%,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大型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下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故事业运行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家具、电脑、投影仪。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经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9.069万元。区妇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区委和区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巾帼建功”“巾帼兴业”“巾帼促农”三大行动,深化群团改革、引领妇女发展、注重家庭文明建设、关爱“三留守”,打造“妇字号”工作品牌,聚力助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9.069万元,执行数为309.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广泛实施“思想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城市提升”、“权益维护”、“固本强基”七大巾帼行动;二是开展“三留守”及困境家庭的暖心关爱;三是开展网上妇女工作及网络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留守妇女“双学双比”及最美家庭评选等品牌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困境儿童缺少父母关爱,导致他们心理素质出现沟通及障碍。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以项目化方式帮助和实施基层妇联开展活动,服务妇女儿童,对贫困妇女、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激发更多妇女增收增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活动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玉辉 58375067 | |||||||||
主管部门 |
区妇联 |
实施单位 |
区妇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7.5万元 |
总量 |
57.5万元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7.5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57.5万元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提升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结对帮扶情感安抚、助困扶贫生活关怀、假期培养引领成长、心理辅导和维权援助等关爱服务,让他们“亲情有依、生活有靠、心灵有抚、安全有护、学业有教、困难有帮”,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活动场次 |
233 |
233 |
100% |
| ||||||||
慰问贫困留守儿童人数 |
500 |
500 |
100% |
| ||||||||
开展爱心妈妈志愿服务活动人次 |
2000 |
2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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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庆祝关爱活动场场次 |
2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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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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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玉辉58375067 | |||
主管部门 |
区妇联 |
实施单位 |
区妇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51.5692万元 |
总量 |
251.5692元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1.5692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251.5692万元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区委和区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巾帼建功”“巾帼兴业”“巾帼促农”三大行动,深化群团改革、引领妇女发展、注重家庭文明建设、关爱“三留守”,打造“妇字号”工作品牌,聚力助推全区妇女儿童发展。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人次 |
200000 |
2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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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兴业、建功及促农服务人次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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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扶贫脱贫服务贫困妇女儿童人数 |
40000 |
4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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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家庭”参与家庭数量 |
60000 |
6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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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妇女工作及网络平台建设—覆盖人次 |
50000 |
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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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37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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