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其主要任务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现有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残联现有职工11人,实职领导3人(1正2副),退休职工20人,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群团组织;区残联内设办公室、教就部、康复部,负责和管理全区10多万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90.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8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8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23万元,其他支出305。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90.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6.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3.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84万元,比2024年增加8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4万元,比2024年增加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2名职工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3万元,比2024年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性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5万元,比2024年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增加,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陪同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24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车使用时间的增加,车辆的损耗程度也会加剧,需要更多维护保养和更频繁地更换零部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34万元,比上年增加23.65 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调入2名职工以及区级行政及参公单位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倪侑铭 联系方式:023-5825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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