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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662/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26 来源: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被重庆市纪委监委确定为片区留置中心,专职承担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治安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未单独设置内设机构,年末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80.75万元,支出总计580.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8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需求、支出均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7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3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需求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6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7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75.88万元(含片区留置中心运行经费和餐饮保洁政府购买服务费),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用于在次年1月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划拨的情况下,为确保正在进行的留置工作顺利开展,预留的物资采购备用金,2021年度预留资金少于2020年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0.7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8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需求、支出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3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需求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82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年中追加2020年部分超额绩效资金44.03万元、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3.86万元,追减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10.76万元,年底财政收回未使用预算指标137.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1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支出减少,财政年末收回未使用资金预算指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用于在次年1月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划拨的情况下,为确保正在进行的留置工作顺利开展,预留的物资采购备用金,2021年度预留资金少于2020年度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8万元,占9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支出减少,财政年末收回未使用资金预算指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7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为充足,因人员调动,财政结算时追减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8.4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8.2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0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43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的审查调查案件减少,常住办案人员、民警和护卫等工作人员减少,对应的后勤保障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资本性支出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一是因审查调查案件后勤保障工作需要,对“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践行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市纪委监委要求采购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而2021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应急保障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市纪委监委要求采购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而2021年无此项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3万元,主要是应急保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37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一是因审查调查案件后勤保障工作需要,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和使用频率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区财政局批复的2个一般性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82.1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餐饮保洁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

编码

001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财政

科室

行政政法科

项目

联系人

吕凤才

联系电话

023-5855207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00

99.7

99.7

100

10

10

其中:

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100

99.7

99.7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后勤工作提供运行保障。

为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后勤工作提供运行保障。

全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安全的完成了2021年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后勤保障任务。一是严格控制食材食品采购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食材进入安全;二是保质保量完成保洁工作,为入住人员提高良好的工作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服务满意度

%

95

95

98

100

50

50

购买服务完成率

%

95

95

100

100

20

20

后勤保障天数

365

365

365

100

20

20





















说明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片区留置中心运行经费

项目

编码

002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财政

科室

行政政法科

项目

联系人

吕凤才

联系电话

023-5855207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420

282.4

282.4

100

10

10

其中:

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420

282.4

282.4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治安安全和后勤工作提供运行保障。

为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治安安全和后勤工作提供运行保障。

全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安全的完成了2021年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批准审查调查案件的治安安全和后勤保障任务。一是严格控制食材食品采购,确保食品食材进入安全;二是坚持推行各工作组周会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保障任务正常运行;三是实行周界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周界治安安全;四是加强设施设备和区域监控维修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和监控正常运行;五是加强值班值守、保密培训,确保保密安全;六是不定期开展消防医疗急救演练,确保消防安全;七是签订片区留置中心医疗保障协议,确保留置医疗安全;八是进一步完善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和后勤保障落实到位。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办案满意度

%

95

95

95

100

50

50

入住人员满意度

%

95

95

95

100

20

20

安全保障天数

365

365

365

100

20

2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执行各项预算,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区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凤才,联系电话:023-5855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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