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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662/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语音播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与重庆市万州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

(二)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行政单位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以下简称区纪委)和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区廉政教育中心)。

(三)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设办公室、组织部、法规室等25个内设机构,在职干部职工(含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因其供给关系在区纪委)222人,离退休人员49人。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在职干部职工12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调整情况。本部门2019年预算单位构成及内设机构无变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派驻(出)机构92人、区检察院转隶人员32人供给关系分别于2019年1月、2019年7月转入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区财政相应调整追加相关预算经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491.42万元,支出总计5491.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75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同时,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49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75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区纪委机关在职人员人数大幅增加,从而使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7.49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3.93万元,占0.07%。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49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75万元,增长91.76%,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56.22万元,占86.61%;项目支出735.20万元,占13.3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87.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74.05万元,增长95.05%。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同时,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05万元,增长95.05%。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8.87万元,增长111.17%。主要原因是年中向区纪委追加安排新进人员统发工资746万元,追加新进人员除统发工资外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928万元,追加在职人员及离休干部工资调标资金83万元,追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37万元,追加2017年、2018年目标绩效奖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328万元,追加医疗补助19万元,追加公务员平时考核66万元,追加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7万元,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补助86万元,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算资金11万元,追加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252万元,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65万元,追减审查调查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年中向区廉政教育中心追加安排2017、2018年超额绩效总量17.5万元,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补助5.31万元,追加区本级未参公事业单位2018年基础绩效工资及高出部分结算资金18.15万元,追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资金3.75万元,追加区本级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算资金2.6万元,追加留置中心2019年度事业运行经费420万元,追加餐饮保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99.7万元,追加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1万元,年底财政收回未使用预算指标312.1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05万元,增长95.05%。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8.87万元,增长111.1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预算以2018年10月在职人员数据为基础编制,2019年在职人员人数大幅增加,但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本部门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7.18万元,占78.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8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4.56万元,占1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94万元,增长14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工资基数增长,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1.77万元,占3.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88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相应的医疗补助等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13.98万元,占7.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25万元,增长406.52%,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9.18万元,增长15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工资基数增长,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7万元,增长75.77%,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公用经费同步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8.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7万元,增长96.5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3.14万元,增长120.5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购公务用车4辆,区财政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而2018年无此项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量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减少;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五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额大于公务接待费的减少额。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97.1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纪检监察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7.14万元,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公务用车4辆,区财政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65万元(剩余公务用车购置费32.14万元从公用经费中列支),而2018年无此项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办案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洗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0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量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5.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纪委监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44.7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1,2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9元,车均购置费24.29万元,车均维护费5.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经费)支出874.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84万元,增长172.50%,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大幅增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应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等日常运行费用增加;二是新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三是因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聘请了保安保洁人员,劳务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86万元,下降95.7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精简会议数量,减少相应支出;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议费的归集。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57.56%,主要原因是2019年举办或参加的培训次数减少,相应的培训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9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等货物以及餐饮保洁政府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区财政局批复的9个一般性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990.52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围绕区纪委监委职能职责执行各项预算,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审查调查专项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蒋晓婷,023-58143713
业务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 实施单位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本级)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63 总量 563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63 其中:财政资金 563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切实保障本单位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2.强化监督首要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3.不断强化执纪执法理念;
4.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体制改革与体系构建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1.坚持“三项改革”一体推进;
2.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3.推行“周清月结、案结事了”对进度质量“双查”。
100%
日常监督 强化监督首要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1.推行“信访四必”工作法,把监督抓在日常;
2.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理顺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综合施治涉众型问题;
4.精准有力追责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00%
执纪执法理念 不断强化执纪执法理念 1.对全区审查调查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采取“会议+文件”点名道姓通报,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压实责任;
2.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通过专题培训、集体研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和人权保障教育,推动执纪执法理念、方式方法、工作作风大转变;
3.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万州片区留置中心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走读式”谈话室规范化建设;
4.建立审查调查安全与考核评价挂钩机制。
100%
反腐败斗争情况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突出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标本兼治综合效应逐步显现。全区已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780余场次,受教育对象5.6万余人次,80余人主动说清问题,完善相关制度110余项。
100%





说明

审查调查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切实保障了本部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查调查专项工作经费2019年全年预算数为563万元,执行数为5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行“周清月结、案结事了”对进度质量“双查”。二是强化监督首要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行“信访四必”工作法,把监督抓在日常;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顺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综合施治涉众型问题;精准有力追责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不断强化执纪执法理念。对全区审查调查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采取“会议+文件”点名道姓通报,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压实责任;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通过专题培训、集体研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和人权保障教育,推动执纪执法理念、方式方法、工作作风大转变;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万州片区留置中心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走读式”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建立审查调查安全与考核评价挂钩机制。四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标本兼治综合效应逐步显现,全区已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780余场次,受教育对象5.6万余人次,80余人主动说清问题,完善相关制度110余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控;三是强化督促落实,督促各部室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蒋晓婷,联系电话:023-58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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