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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5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语音播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重庆市万州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设办公室、组织部等25个内设机构,在职干部职工(含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因其供给关系在纪委)91人,离退休人员48人。

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在职干部职工1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行政单位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和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调整情况。2018年1月,重庆市万州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合署办公,相应增加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内设机构增加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由25个减少至13个,新增11个派出监察室。预算单位构成无变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派驻(出)机构人员供给关系未纳入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2018年度预算,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区纪委机关及区廉政教育中心有关情况。2019年,派驻(出)机构及检察院转隶人员供给关系转入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63.67万元,支出总计2863.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18万元、增加19.69%,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增加、社保政策变化及办案巡察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71.18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3.44万元,占98.25%;事业收入46.76万元,占1.63%;其他收入3.48万元,占0.12%。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18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13.47万元,占73.80%;项目支出750.20万元,占26.2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1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70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59万元,增长80.7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向区纪委追加办案业务经费、2018年工资和津补贴调标资金、2017年带薪年休应休未休假财政补助资金和2017年目标考核(健康休养)资金、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算资金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等;向区廉政教育中心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70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员经费支出、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59万元,增长80.7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预算以2017年10月在职人员数据为基础编制,部分新增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部门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5.37万元,占8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5.26万元,增长95.5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长,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办案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13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3万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长,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2万元,占2.77%,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66.12万元,占2.35%,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长,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1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7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一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原区检察院执侦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划入区纪委监委,监察范围扩大,用车频率增加;二是2018年4月初按照《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财务划转方案》(渝财行﹝2018﹞2号)文件精神,从区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用车6辆(原区纪委8辆执纪车,划转车辆中有1辆2018年尚未过户到本单位),车辆总体运行成本提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支出数相同。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支出数相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办案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洗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原区检察院执侦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划入区纪委监委,监察范围扩大,用车频率增加;二是2018年4月初按照《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财务划转方案》(渝财行﹝2018﹞2号)文件精神,从区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用车6辆(原区纪委8辆执纪车,划转车辆中有1辆2018年尚未过户到本单位),车辆总体运行成本提高。

公务接待费5.5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纪委监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44.7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保证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3万元,下降43.3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7.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经费)支出321.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91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等在办案业务经费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的项目预算包括培训经费、三风热线专项经费、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经费、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平台经费、区委巡察工作经费和办案专项经费75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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