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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146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日期 ] 2018-01-11

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1-11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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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全区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机关设17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事业单位(万州区廉政教育中心)。系统在职干部职工72人,其中:机关干部及工勤人员69人,事业干部3人;离退休人员4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包括区纪委机关及区廉政教育中心)2015年度收入总计2165万元,支出总计2165万元。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2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9万元,占91%;事业收入80万元,占4%;其他收入116万元,占5%。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合计2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万元,占75%;项目支出540万元,占2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96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1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万元,占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4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公用经费115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系统上级机关及区县机关到本部门指导、交流、调研纪检监察工作,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接待批次与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849人次。2015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1元,车均维护费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4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全部属于执纪执法用车。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是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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