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万州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万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万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乡(民族乡)街道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 负责联系区级各民主党派,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开展民主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全区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全区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工作。负责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重大决策及有关工作。
5. 统一领导全区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职责。领导区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负责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指导拟定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促进全区民族事业发展。
6. 统一领导全区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调查研究宗教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搞好自身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指导区级部门、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做好宗教工作。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 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8. 推动落实党中央、市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参与制定区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 负责联系、培养全区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在万高校和区级有关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0. 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 协助管理镇乡(民族乡)街道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工作,协助区委管理区工商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万州社会主义学院、区侨联工作。做好全区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机关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委统战部设8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 2.研究室 3.干部科 4.民主党派科 5.非公有制经济科 6.民族宗教科(行政审批科)7.侨务台务科8.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5.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36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5.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4.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67万元,比2022年增加3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2万元,比2022年增加3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将年度考核、健康修养费用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25万元,比2022年增加4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事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寺观教堂维修补助等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8.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配餐人数,无新增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新增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6.16万元,比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映熹 联系方式:023-585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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