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工作部署,在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万州区全委会的决议,团结带领民建万州区委员会全体会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区委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和完成民建万州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民建万州区委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其经费收支在民建万州区委统一核算。人员编制3人,实有3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民建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本单位内设机构一个,具体为:办公室。核定主委1名(兼职),驻会副主委或秘书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本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2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8万元,比2022年增加2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6万元,比2022年增加25.4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将年度考核、健康休养费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2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委活动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主委活动、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4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剑涛 联系方式: 023-58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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