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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日期 ] 2019-02-14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万州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2-14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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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职能职责

1、综合性政务工作。包括:区委会综合性会议或活动的筹备工作;起草撰写区委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等文稿;各支部、区级有关部门来访的接待工作;区委会公文收发传阅工作;区委会印章管理。

2、机关工作。包括:区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区委会机关人事管理;区委会机关后勤管理;区委会机关档案管理;区委会机关公共节能管理;区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区委会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3、组织建设。包括:区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发展工作;指导支部组织建设;支部的建立和变更;与统战部门的沟通协商;建立和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后备干部档案管理;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推荐工作;新党员、骨干党员、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党员党籍管理工作;党籍信息化软件管理;党员党纪处理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包括: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理论学习,起草完成理论文章;学习传达中共中央、民革中央和民革重庆市委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负责组织并指导各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区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区委会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民革自身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民革党史研究工作;孙中山思想研究工作。

5、联络联谊。包括:开展涉台涉侨政策及其动态研究;安排接待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互访交流;为民革党员中的三胞亲属提供相关服务。

6、社会服务。包括:指导各支部开展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为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企业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帮助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7、调研工作。包括:区委会集体提案的征集、编写、选报、办理和回复;区委会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编和报送;组织推动区委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参政议政理论研究工作,起草完成理论文章;联系民革党员中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

)机构情况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退休2人。下设16个支部,其中:单一支部5个;行业支部5个;综合支部6个。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6.07万元,比2018年增加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万元,比2018年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18.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万元,比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党员活动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本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 0.2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8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18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8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89 万元,比2018年增加5.10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1。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饶小雪 电话:023-5825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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