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4.团结动员工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的强大力量。
5.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二)机构设置
团区委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部、青年少年部,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与青年少年部合署办公。现有在职职工9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机关工勤人员1 名。
(三)单位构成。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9.54万元,支出总计329.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43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重新安排2016年收回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二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减少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合计包括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初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2.43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重新安排2016年收回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二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减少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5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43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重新安排2016年收回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二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减少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4万元,占50.90%;项目支出161.79万元,占49.1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43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重新安排2016年收回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二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减少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6万元,增长50.7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及保险经费52万元;二是增加群团事业发展资金32万元;三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43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重新安排2016年收回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二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减少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6万元,增长50.7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及保险经费52万元;二是增加群团事业发展资金32万元;三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64万元,占9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4万元,增长58.3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及保险经费支出52万元;二是增加群团事业发展资金支出32万元;三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1万元,占5.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新调入干部1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03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新调入干部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1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二是出差补助标准上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63.7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公务车损坏,无法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备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公开数0.84万元与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不一致,原因是2018年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是决算系统自动提取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损坏,无法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备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公开数0.24万元与决算公开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3万元不一致,原因是2018年决算公开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3万元是决算系统自动提取数据。)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团市委来万指导工作。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46.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1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二是出差补助标准上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基层团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共青团工作分管领导及团组织负责人,部分在万高校、各中学、中职团组织负责人参训,共计200余人;二是通过培训,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带团建,党团同发展,实现团建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增强了全区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提高了团干部业务水平。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基层团队建设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林霞 58815066 |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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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共青团万州区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0000 |
总量 |
2000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0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团干部培训1场,培训团干部100名 |
开展团干部培训1场,全区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共青团工作分管领导及团组织负责人,部分在万高校、各中学、中职团组织负责人参训,共计200余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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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群团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助力深度贫困镇龙驹镇,慰问部分留守儿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二是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以沙河街道群团服务站为主阵地,针对企业青年开展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活动;三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七彩假期 快乐童年”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群团事业发展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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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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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共青团万州区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30000 |
总量 |
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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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230000 |
其中:财政资金 |
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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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面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团支部书记共青团改革培训、开展群团服务站活动、助力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 |
按照年初目标序时推进,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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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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