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万州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重大教育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政协机关,区监委机关,区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万州区委组织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公务员局牌子。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为区委派出机关,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区委组织部内设21个科室,下设党员教育中心(正科级参公)、区干部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副处级财政全额)2个事业单位;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1个行政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30人,其中在职78人,退休5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0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0.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70.6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4.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0.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4.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6.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4.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75万元,比2023年增加77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59万元,比2023年增加464.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9.16万元,比2023年增加306.1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老党员生活补贴、基层“非公”组织书记补贴等市级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相关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老党员生活补贴、人才发展、干部考核、培训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33.00万元,比2023年增加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相应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相应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7.49万元,比上年增加48.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体化运行区委编办,相应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9.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熊 珊
联系方式:023-585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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