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决定和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万州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委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共7个,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挂专项行动办公室牌子)、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科、政治部。
(三)单位构成
本委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05.59万元,支出总计905.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5.5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其中:基本支出743.52万元,占82.10%;项目支出162.07万元,占17.9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5.5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26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有新增项目,追加了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1万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26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有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09万元,占74.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有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20万元,占1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98万元,增长93.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金额,用于发放2019年度离退休干部的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46.30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万元,增长37.8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预算5万元,用于开展新冠疫情社区排查工作;二是追加安排2019年度万州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意外保险费资金预算9.57万元,用于购买精神病人意外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4.00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3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开支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5万元,下降23.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9.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督导检查、扶贫对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区县党委政法委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6.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5万元,下降23.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2万元,下降28.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开支降低;二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53.90%,主要原因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5万元,下降46.46%,主要原因是政法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半,故支出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06.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较好完成——培训项目较好完成了本年度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素质;铁路护路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确保了今年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1 | ||||||||||
项目名称 |
培训项目经费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财政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
周晨 |
联系电话 |
5815520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5 |
0 |
5 |
100 |
1 |
1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0 |
0 |
0 |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全区政法工作培训,做好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 |
未调整 |
完成了本年度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干警质素,助推工作开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轮训覆盖率 |
人次 |
≥ |
300 |
50 |
350 |
60 |
0.6 |
100 |
是 | |
轮训合格率 |
人次 |
≥ |
300 |
50 |
350 |
40 |
0.4 |
100 |
是 | |
说明 |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2 | ||||||||||
项目名称 |
铁路护路项目经费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财政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
周晨 |
联系电话 |
5815520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1.64 |
0 |
101.64 |
100 |
1 |
1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0 |
0 |
0 |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今年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
未调整 |
保障了全区121名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误工补贴,确保了全区过境铁路152.28公里全线的护路人员配备全覆盖。确保了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实现了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零发生”、涉铁重大矛盾纠纷“零发生”以及路外伤亡事故“零发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发放人员全覆盖 |
人次 |
≥ |
121 |
121 |
60 |
0.6 |
100 |
是 | ||
发放时效 |
天 |
≤ |
5 |
5 |
20 |
0.2 |
100 |
是 | ||
人均每月补助标准 |
元 |
= |
700 |
700 |
20 |
0.2 |
100 |
是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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