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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74W/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委政法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委政法委
语音播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决定和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万州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委是一级预算单位。经调整,内设机构共7个,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挂专项行动办公室牌子)、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科、政治部。

(三)单位构成。本委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对照市委政法委机改部署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完善职能职责,细化内设机构,进一步增强政法工作能力。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本单位此次机改主要对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原合署办公的区综治办和区委防范办,其原有职能已分散划转至区公安局、区委国安办及调整后委机关内设科室;另本单位7个内设机构数量不变,仅对科室名称及职能有所调整;原财务及预算关系皆未发生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95.70万元,支出总计1095.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7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30万元,占73.68%;项目支出288.40万元,占26.3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5.7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资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资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88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经费285.00万元系年中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4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工资调标,全委月增资1万余元;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三是在职职工死亡1名,较上年增加抚恤金20余万元;四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培训班,较上年支出增加50余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88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经费285.00万元系年中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63万元,占8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79万元,增长44.57%,主要原因是社会管理创新经费285.00万元系年中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81万元,占1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0万元,增长75.1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的2018年健康休养费支出未计入年初预算数;二是人员增多,社保缴费数额增大。

(3)卫生健康支出40.68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58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4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3万元,增长51.48%,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二是内设机构调整,办公家具设备购买支出增加;三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培训班导致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督导检查、扶贫对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4.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区县党委政法委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26.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267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委人均接待费165.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2万元,增长51.48%,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5名,各项开支增多;二是内设机构调整,办公家具设备购买支出增加;三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导致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加49.6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年度召开大型会议较上年增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加3.99%,主要原因是开办了2期防邪反邪法制教育培训班和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较上年度期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11.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完成了本年度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开办了全区政法综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警素质,助推工作开展。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培训项目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周晨58155200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委政法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

总量

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

其中:财政资金

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全区政法工作培训,做好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

完成了本年度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开办了全区政法综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警质素,助推工作开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政法干警政治轮训

全覆盖

全区政法各部门均开展了政治培训,覆盖全区政法干警,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素养。

100%

基层干部政法业务工作培训

全覆盖

分期开办了政法综治业务工作培训班,全区52个镇街的政法书记、综治主任等基层干部均参训,进一步提高了政法工作能力。

100%

说明

扫黑除恶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较好完成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项目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明皓58520186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委政法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

总量

2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0

其中:财政资金

2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切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宣传和线索追查力度,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较好完成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问题整改

全面整改

对督导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全面落实中央督导组的要求,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00%


扩大宣传

全覆盖

覆盖全区52个镇街开了宣传

100%


加大追查力度

全侦破

加大案件追查力度,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收集线索,全力侦破案件。

98%

对暂未侦破的案件加大侦查力度。


说明


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较好地完成了城市社区治理楼栋工作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办法制教育学习班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4个重点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社会管理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周晨58155200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委政法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85

总量

28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85

其中:财政资金

28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拟于今年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楼栋工作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办法制教育学习班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4个重点项目

较好地完成了城市社区治理楼栋工作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办法制教育学习班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4个重点项目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城市社区治理楼栋工作日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按恭明书记指示精神和卢勇区长专题会议意见,已在城区街道建立“楼栋工作日”制度并建立健全了服务群众相关工作机制

100%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较好完成了问题整改工作

100%


开办法制教育学习班

完成本年度教育转化任务

按照全市反邪教工作“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总体部署,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法制教育学习班,搭建转审平台,消化未转化“法轮功”人员存量,最大限度减少邪教危害

100%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9个重点整治地区全覆盖

对全市确定的A、B级重点整治的9个地区采取了加强巡逻防控、犯罪打击、宣传发动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100%


说明











铁路护路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确保了今年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64万元,执行数为10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全区121名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误工补贴,确保了全区过境铁路152.28公里全线的护路人员配备全覆盖。二是确保了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三是实现了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零发生”、涉铁重大矛盾纠纷“零发生”以及路外伤亡事故“零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即补助较少,护路联防队员配备人数不足,工作压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即逐步增加队员人数,确保每公里配备人员达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项目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明皓58520186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委政法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1.64

总量

101.64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1.64

其中:财政资金

101.64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今年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保障了全区121名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误工补贴,确保了全区过境铁路152.28公里全线的护路人员配备全覆盖。确保了春运、全国全市“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全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实现了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零发生”、涉铁重大矛盾纠纷“零发生”以及路外伤亡事故“零发生”。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护路人员

全覆盖

保障了护路队员误工补贴,确保了全区过境铁路152.28公里全线的护路人员配备全覆盖

100%


特殊敏感时期

秩序稳定

维护了稳定

100%


重大案事件

零发生

实现了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零发生”、涉铁重大矛盾纠纷“零发生”以及路外伤亡事故“零发生”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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