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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1113/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委宣传部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城区建设指导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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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城区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打通六大资源平台,按照七有标准配套完善设施设备,打造工作阵地、活动阵地、网上阵地。

3.指导开展科学理论学习实践、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等工作。

4.负责策划设计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牵头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

5.承担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嘉许奖励、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6.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业务培训。

    7.承担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8.指导全区开展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承担文明城区建设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城区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为区委宣传部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职人员16人。本单位内设科室共4个,分别为:文明综合科、文明指导科、文明调研科、文明建设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7.2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25万元,比2023年增加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5万元,比2023年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晋职晋级,基本工资调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计划

重庆市万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姚梦琳  联系方式:023-588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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