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统筹分析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
5.拟定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7.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
8.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9.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10.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宣传工作方向等总体规划;指导开展新闻、文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规划和督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3.负责处理区委网信委日常事务工作;统筹推动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14.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管理、培训、考评等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15.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编制27人,实有26人)。本单位内设科室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理论科、新闻科、出版科、文艺科、宣传教育科、组织干部科、精神文明建设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2.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82.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08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2.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9.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3.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2.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15万元,比2023年减少8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32万元,比2023年减少2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均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5.83万元,比2023年减少53.1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7.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护公车日常运行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8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姚梦琳 联系方式:023-588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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