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统筹分析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
5.拟定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7.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
8.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9.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10.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宣传工作方向等总体规划;指导开展新闻、文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规划和督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管理、培训、考评等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16.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职行政25人,工勤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8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41.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41.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8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41.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8.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30.8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4.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52万元,比上年减少4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51万元,比上年增加28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保障了行政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项目支出1409.01万元,比上年减少3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部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委宣传部承担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外宣工作的中央、市级新闻接待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护公车日常运营需要;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4.86万元,比上年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09.0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姚梦琳 联系方式:588159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