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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500101008631528H/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文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重庆市万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7 来源:区文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万州区文联)是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领导下的群众性文艺团体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文学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区文艺家协会的联合组织,是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中国特色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区文艺界及所属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和自律维权职能,按规定对全区性文艺家协会进行管理,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全区文艺界代表大会、区文联委员会全区各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召开文联的工作会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重大文艺活动,开展文艺评论、学术交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文艺优秀人才,创作文艺精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评奖活动;扩大和加强同全国各地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维护文艺家和团体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单位构成

万州区文联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组织机构1个,即组织联络部。现有行政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计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2年增加19.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9.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1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53.2万元,教育支出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6万元,比上年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53.6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三峡文艺》办刊经费、何其芳研究会活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大型文艺活动展览展演,《三峡文艺》期刊出版。

万州区文联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1.09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会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3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6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令志     联系方式:023-583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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