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工作要求。
2.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3.研究拟订区级和镇乡街道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管理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政协机关,区监委机关,区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研究拟订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镇乡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区级部门与镇乡街道之间及区级部门与开发区之间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
6.负责审核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政协机关,区监委机关,区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镇乡街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负责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按权限核定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政协机关,区监委机关,区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使用编制计划。
9.按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及理事会章程。按规定负责全区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10.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实名制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12.承办区委、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区委编办下设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核行政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1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9.5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9.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8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9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9.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06万元,比2021年增加2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4万元,比2021年增加29.52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7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各项目无变动,主要用于机构编制数据库维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因公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不增加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运行相关规定,确保公车运行费用不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19万元,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预算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区委编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小诗 联系方式:023-5815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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