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挂“重庆市万州区行政学院”、“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区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 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师资培训。
2.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 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 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5. 开展同国内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 参与区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7.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内设16个机构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合作办学科(三峡移民红色基因研学中心)、学员管理科、科研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对口支援研究中心)、法学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生态文明教研室)、区情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统一战线理论教研室、信息技术与图书文献室、财务科、行政后勤科、老干科。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1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29万元,教育专户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16.12万元,教育专户较上年增加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1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2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8.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8.29万元,比2025年减少1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29万元,比2025年减少1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严格执行“零基预算”,部门业务经费项目支出不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教学科研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5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5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随着公车使用时间的增加,车辆的损耗程度加剧,需要更多维护保养和更频繁地更换零部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4.01万元,比上年减少7.9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冉亚萍 联系方式:023-5825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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