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挂“重庆市万州行政学院”、“万州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是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及决议。
2.轮训区委管理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3.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4.轮训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
5.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
6.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7.培训中初级国家公务员。
8.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主体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和鉴定。
9.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实际问题,特别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查和科学研究,努力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根据万编办〔2001〕45号、万州编委发〔2005〕10号文件,批准本单位成立内设机构共15个,即办公室、工作联络处、组织纪检处、教务处、学员管理处、财务处、科研处、行政处、安全保卫处、老干处,科社党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和区情教研部。根据万州委编办函〔2019〕134号文件,核定本单位人员编制数90个,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暂未涉及本轮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5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40.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在职人员净减少3人,减少基本支出预算18.45万元;二是项目经费预算压缩12%,减少项目经费预算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55.96万元,其中:教育89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36万元,住房保障53.3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40.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8.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96万元,比2019年减少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96万元,比2019年减少18.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因调出和退休,2020年净减少在职人数3人,以及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统一按比例压减项目预算22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教学科研、信息化运行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党校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90万元,比上年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净减少3人,二是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按比例压减。因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单位行政职能和事业职能的运行经费均包含其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干部教育支出: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进 联系电话:58252509 联系邮箱:14905650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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