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部门 > 区委社会工作部
[ 索引号 ] 11500101MB0885347P/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2 来源:中国共产党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语音播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指导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二)单位构成

区委社会工作部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基层治理科、“两企三新”党建和行业协会商会科、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科4个科室。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5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8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6万元,比2024年增加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万元,比2024年增加25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4.8万元,比2024年增加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基层非公组织书记补贴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重点工作。

区委社工部2025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4年增加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45万元,比上年增加45.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023-583732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