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进行中共地方党史、地方志研究,征集整理重要史料,编纂史志书籍;
2.负责万州区地方志、地方史、年鉴和其他地情文献的编纂、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
3.向区级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传达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史和方志工作指示,规划和部署全区党史和方志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党史和方志资料的征编和史志专题研究工作,开展学术研讨活动;
4.负责编撰《万州年鉴》,为《重庆年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提供万州部分相关资料;
5.承担重庆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中共地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党史、方志等方面工作,为区委、区政府解决有关问题提供历史资料和意见;
6.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和读志用志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调研成果,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服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区级部门内设科室和正副科长职数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05〕10号)和《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同意从区史志办划转编制及工作人员到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的函>》(万州编办函〔2008〕30号),区史志研究室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党史科、编审科、方志科、年鉴科、文献资料科;核定本单位参公编制15名。2024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干部2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0.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60.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4.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1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3.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26万元,比2024年减少6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5万元,比2024年减少1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区史志研究室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31万元,比2024年减少4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了相关预算,主要用于党史和地方志编纂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15万元,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出国(境)工作计划;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比2024年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室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比2024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增加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28万元,比上年增加19.4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行政及参公单位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平 联系方式:(邓平,电话:023-583782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