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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3-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暂行)

日期:2023-08-30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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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沙河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暂行)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2 应急处置

3.3  后期处置 

4. 应急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7.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沙河街道应急保障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沙河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与《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街道辖区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先救人、后救物,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以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协同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6  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街道有关科室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科室职责的应急预案。由牵头科室与支持科室共同制定,经街道批准后由牵头科室组织实施,并报街道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应急办)批准后实施。  

(3)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由辖区企业单位负责制订,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4)村(社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预案,并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5)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节日等活动,组织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督促预案制定落实,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制定单位应根据不同阶段情况发生变化的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成立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执行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管理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协助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体协调工作。

2.2  办事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执行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和涉及事件性质的班子成员担任。如街道主要领导未能到场,则由街道主要领导指定其中一名副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指挥部按就近选择的原则,在事发地点附近择址办公,负责现场指挥、决策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

街道党政办:协助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执行组长、副组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并上报,做好政务值班值守牵头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事件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件信息,负责抓掘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并予以报道宣传;负责网络舆情的控制。

街道应急办:牵头健全组织体系,制定综合应急预案,收集分预案;做好应急统筹、协调、服务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牵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街道党政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并按流程上报;负责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预案编制、宣传、演练。

街道平安建设办: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在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置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十年禁渔”、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汛抗旱等相关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街道经发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文物保护等相关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做好房屋住用安全抢险排危、地质灾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   运行机制  

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时,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 

3.1 预测与预警  

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信息监测: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报送、分析。各村(社区)和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信息。

(2) 各村(社区)和相关科室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并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上报分管领导。应急办负责辖区水陆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地震、气象灾害、救灾救援等方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抗旱防汛、森林火灾、蓄退水、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动植物疫情等方面;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环保、建设施工项目、农房安全、城市拆违地灾灾害防治等方面;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负责公共卫生等方面;经济发展办负责企业、商贸等方面。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分类处置。

预警 :

(1)各村(社区)和各科室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分析研判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及时部署工作,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区政府应急局。

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与事件分级一一对应。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各科室、各村(社区)在制定各类突发事件专项预案过程中,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预案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具体加以细化。

 (3)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办、所、村(社区)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3.2  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1)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预先报告。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立即如实向街道值班室报告,不得超过1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由街道党政办、应急办分别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人武部值班室、区应急局,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

应急响应:

1发生四级以上突发事件: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区应急局。在区应急办指挥人员到达现场之前,负责事件的指挥和先期处置工作。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街道全权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相关科室和事件发生地村(社区)居委会按要求进行处置。

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相关村(社区)、科室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协调辖区公安、交警、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办、所、村(社区),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社会动员:

本辖区范围内的社会动员,报请区政府批准。局部小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组织实施,报区政府备案。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做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3.3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

(1)善后处置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办、所、村(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2)相关办、所、村(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社会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协助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组织相关科室、村(社区)对事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调查和总结 :

(1)现场指挥部应适时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对事件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

(2)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区组织调查的,应做好配合工作。

(3)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各办、所、村(社区)认真落实。 

  4  应急保障  

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每年进行1—2次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演练,由街道应急办牵头,涉及科室配合完成。

5.2  宣传和培训  

(1)街道党政办、应急办、社区服务中心、司法所应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常识。 

(2)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要协助辖区各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宣传教育,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农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 街道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各村(社区)和辖区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一次。

5.3  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街道办事处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沙河街道办事处制定,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街道办事处和街道有关科室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1)沙河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沙河街道应急救援分队人员名单

附件1

沙河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厚荣  街道党工委书记

执行组长:邵  平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刘  宇  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

宋明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罗育权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丁家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范向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牟联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巨光英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吴佳妮  街道党政办主任

王沛松  街道应急办主任

何大波  街道平安建设办主任

  莉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

高子祥  街道财政办主任

  军  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

肖仕海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小玲  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余少华  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军  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平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郭  军  沙河市场监管所所长

秦  真  申明坝派出所所长

陈俊舰  交巡警周家坝勤务大队大队长

陈启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熊泽友  城管支队沙河大队大队长

         张  利  区交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周家坝大队大队长


附件2

沙河街道应急救援分队人员名单( 30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队内职务

1

余宪华

班长

2

张应欢

排长

3

万波

队员

4

张小林

队员

5

刘洋

队员

6

周阔

队员

7

熊启洪

队员

8

黄宁

队员

9

李平

队员

10

牟丹

排长

11

牟帆

队员

12

牟其权

队员

13

向浩

队员

14

周一侗

队员

15

付剑波

队员

16

刘旒

队员

17

廖成龙

排长

18

何林

排长

19

任伟

队员

20

庹小刚

队员

21

胡世粮

队员

22

向真勇

队员

23

唐超

队员

24

夏天

队员

25

张宇

队员

26

王志保

队员

27

沈明祥

队员

28

朱德斌

队员

29

张丹

队员

30

陈怀君

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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