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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3-001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29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

日期:2023-08-29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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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暂行)

预案编码:

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5.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

2.1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2.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2.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3.2预防

3.3预警

3.3.1信息收集

3.3.2预警分级

3.3.3预警评估与发布

3.3.4预警行动

3.3.5预警调整

3.4信息报告

3.4.1报送途径

3.4.2报告内容

3.4.3信息续报

3.4.4信息通报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先期处置

4.3响应措施

4.3.1 现场污染处置

4.3.2 转移安置人员

4.3.3 医学救援

4.3.4 应急监测

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

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4.3.7 维护社会稳定

4.4响应终止

4.4.1应急终止条件

4.4.2应急终止程序

5善后工作

5.1损害评估

5.2事件调查

5.3善后处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技术保障

6.5制度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环境安全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 预案解释

8.3 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降低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健全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和工作网络,提高政府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万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万州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参照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流域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万州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重庆市万州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

万州区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编制相应的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防应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环境事件风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原则。区政府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家支持和社会救援力度。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万州经开区、渝东新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整合资源,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1.5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上述分级分类标准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特殊的事件、事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2组织指挥体系

2.1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开展应对工作。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负责人、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支队、万州海关、万州海事处、万州区气象局、区委网信办三峡水利公司、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万州燃气公司、医疗机构(三峡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上海医院等)、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渝东新区管委会和驻万部队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收集、掌握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向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落实与各子域联防联控和具体应急措施。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详见附件1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区政府负责万州区一般、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成立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和事件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在万州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市区联合现场指挥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舆论引导组、社会稳定组、善后工作组、事件调查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区应急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收集现场情况,负责信息上报、情况通报,传达上级批示指示,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应急处置组:据事件性质,区生态环境局分别会同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开展事态分析,研判处置技术,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切断企业内泄漏物料和污染源,安全转移各类污染物,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下设专家组。

应急监测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万州区气象局、有关环境监测机构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

医学救援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卫生系统有关医疗机构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中毒事件等。

应急保障组:区政府牵头,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疏散和临时安置;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存放;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提供电力、燃气保障,提供应对工作资金保障;提供交通、通信保障;开展应急测绘。

舆论引导组: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区生态环境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权威信息发布,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组织媒体和记者采访;拟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社会稳定组:区公安局牵头,区商务委、事发地乡镇(街道)参加。主要职责:封锁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应急物资存放点治安管控;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善后工作组: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事件责任单位等参加。主要职责:开展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做好死亡人员丧葬;开展相关保险理赔;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恢复。

事件调查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等参加。主要职责: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开展评估。

2.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负责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万州经开区相关部门、渝东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定期对环境污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区生态环境局。

3.2预防

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作好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污染处理装置、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预防主要措施:

1开展污染源调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定期组织对生产、贮存、运输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普查,掌握全区污染源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提出对策建议。

2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防范职责,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应急程序,严防发生放射源和有毒有害危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故。

3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开展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和涉及生产、加工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制定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区生态环境局应建立重点污染源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跟踪系统。根据需要,研究并建立本区环境预警参数、预警基线、污染物扩散数字模型和管理系统软件。

3.3预警

3.3.1信息收集

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通过网络舆情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主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收集、甄别,预判级别,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

3.3.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对长江干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伤亡的(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橙色(Ⅱ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众多人员伤亡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伤亡的(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

上述分级标准中,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有权依据事态发展状况进行预警级别的调整。

对特殊的事件、事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件、事故的,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3.3.3预警评估与发布

1预警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其中预警级别为蓝色、黄色,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预警级别达到橙色、红色,报区政府同意后,及时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

3.3.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指挥部、事发地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立即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涉及跨区界污染的,及时向相邻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3.3.5预警调整

区生态环境局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及时提出预警动态调整建议。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3.4.1报送途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生产经营者或知情者应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区委(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023-58137492023-58812369,万州区政府值班电话: 023-58221031,万州区委办公室电话:58121152)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区生态环境局接报后,要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初判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区生态环境局和所在地乡镇(街道)应采取一切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掌握情况,并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3.4.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伤亡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4.3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终报,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3.4.4信息通报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通报。

除前述规定外,任何知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情况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级、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长指令综合协调组报告市指挥部,提请市指挥部按照《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长指令九个工作组、专家、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待市指挥部或国务院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进行移交,由市指挥部或国务院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市指挥部开展应对工作。

级、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区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处置。区指挥部按照《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国务院、生态环境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请求支援时,由市政府协调。

4.2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4.3响应措施

4.3.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无法处置进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时,区生态环境局要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区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应急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应急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交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交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水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交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交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4.3.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4.3.3 医学救援

区卫生健康委启动部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三峡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上海医院等),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4 应急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启动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1)应急监测启动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区指挥部应急响应指令,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2)污染态势初步判别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监测项目及大致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过程。

(3)应急监测方案

根据污染态势初步判别结果,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环境事件概况、监测布点及距事发地距离、监测断面(点位)经纬度及示意图、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标准或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报送要求、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安全防护等方面内容。

(4)应急监测终止

当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或批准应急监测终止建议时,方可终止应急监测。

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区政府新闻办和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3.7 维护社会稳定

区公安局会同区商务委、事发地乡镇(街道)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4响应终止

4.4.1应急终止条件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4.4.2应急终止程序

较大(III级)、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应急状态解除意见,并报区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后,由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现场人员、装备等及时撤离。在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导下,由事发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由事故现场最高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协助、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善后工作

5.1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5.2事件调查

事件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写出事件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般、较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区政府负责调查。成立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灾难原因调查工作,并写出事故灾难调查报告,报区政府批复结案后,由区政府新闻办对新闻媒体发布消息。

(1)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员: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及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等。

(2)调查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具体承担事故灾难调查工作,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报告拟文。

①综合组:

综合组构成: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组成。

综合组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批示,协调调查组其他各小组的调查工作,保持调查工作信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调查工作进展简报,建立并管理调查工作组档案,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报告拟文,并上报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领导小组,为整个调查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②技术组:

技术组构成: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专家组成员等组成。

技术组任务:勘察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从专业技术方面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专家组意见,协助查明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原因。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专业资料,建立技术调查档案。写出突发环境事件技术原因调查报告,报综合组。

③管理组:

管理组构成:区应急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相关乡镇(街道)及其他有关区级部门等组成。

管理组任务: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环保专项监督管理部门的环保管理和环保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查明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方面原因。收集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原因调查资料,建立管理调查档案。写出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原因调查报告,报综合组。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应急局会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事故调查。成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工作,并写出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报告,报市政府批复结案后,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对新闻媒体进行发布消息。区政府、区指挥部应积极配合市调查组做好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国务院调查组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写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报国务院批复结案。市应急局、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区政府、区指挥部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3善后处置

由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赔付救治,对伤者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精神安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对紧急征用的物资和调集的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补偿。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环境监测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高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要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环境风险特征,分级、分类储备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收集、污染物降解、安全防护、应急通信和指挥以及应急监测等物资装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要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财政部门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区政府指导区大数据发展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区交通局要健全公路、水运、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区公安局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优化,依托区级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研发。

6.5制度保障

区级各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加强各部门信息交互。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环境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电话“023-58812369”“023-58137492”。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宣传保障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7.2培训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负责人参与应急处置实施预案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职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要点的培训,特别是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切实履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7.3演练

区生态环境局每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区级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风险源企业、危废经营单位定期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和联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下列情况应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区级各部门职责职能发生变化时。较大、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重新评估后需要进行修订的。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118日印发的《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万州府办发〔201710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4.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联系电话

5.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6.万州区主要重点企业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


附件1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指挥部职责

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负责人、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收集、掌握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向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落实与各子域联防联控和具体应急措施。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支队、万州海关、万州海事处、万州区气象局、区委网信办、三峡水利公司、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万州燃气公司、医疗机构(三峡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上海医院等)、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渝东新区管委会和驻万部队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对、调查;建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做好污染态势实时监控;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区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协调救灾物资调拨工作,根据事故受灾程度,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危险货物水路、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水路、道路运力开展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负责长江万州段等地方水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监管;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载危险货物、燃油及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水环境污染事件水上交通管制。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

区水利局: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负责应急水量调度和水文监测,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协助做好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城市备用水水源建设;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机构(三峡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等)实施医疗救护;组织紧急运送受伤人员并做好入院前急救和处置工作;对事故现场及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污染情况监测及卫生知识宣传。

区公安局:负责指挥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和组织人员疏散;负责进出事故现场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灾物资、人员运输的交通畅通;负责组织开展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道路交通事故、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开展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争取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负责组织能源管理部门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牵头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督促化工企业、供电、燃气等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区商务委: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物资保障;做好紧急情况下商品、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储备和供应工作,维持市场稳定。

区民政局:指导涉及镇乡街道和局属单位开展死亡人员丧葬服务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区林业局:负责对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情况开展调查;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并处理职能职责内相关事件。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指导供水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保障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发生的受污染食品的调查处理工作,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参与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牵头开展因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城市排水管网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区国资委:负责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基础通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开展舆论引导;负责指导拟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口径,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人武部:协调驻区部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和救援工作。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准备。

万州海关:协助进口再生原料或进口货物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万州海事处:负责长江干线万州段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监管;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载危险货物、燃油及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的突发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水环境污染事件水上交通管制和航行通(警)告发布。

万州区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和实时气象资料信息。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三峡水利公司、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抢险救援和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安全。

万州燃气公司:负责燃气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和应对处置工作。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协助、配合各事故处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先期处置,按规定迅速上报;负责所辖区域事故发生地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安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先期处置,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附件2                            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附件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附件4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1

区政府办公室

江南大道2

58221031

2

区生态环境局

周家坝海关路778

58137492

3

区应急局

天城大道756

58244345

4

区发展改革委

江南大道2

58258233

5

区经济信息委

江南大道26

58226147

6

区卫生健康委

上海大道2号楼4

58815304

7

区交通局

天子路1035

58240651

8

区水利局

安宁路73

58123486

9

区公安局

江南大道307

58293149

10

区商务委

江南大道23

58815678

11

区城市管理局

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6

58241226

12

区农业农村委

上海大道2

58569700

13

区国资委

江南大道2

58520060

14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玉龙路144

58114080

15

区林业局

上海大道2

58255112

16

区民政局

江南大道2号区2

58226138

17

区住房城乡建委

南滨大道1999

58377319

18

区市场监管局

百安坝创业街81

58560300

58560315

19

万州区气象局

青羊宫6

58124813

20

万州海事处

龙都幼儿园西侧80

58296666

21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北山大道276

58349357

22

区人武部

天津路188

87662100

23

渝东新区

万州区高铁大道366-2

58529469

24

甘宁镇

甘宁镇凉风路56

58700345

25

小周镇

小周镇民安街18

58497006

26

余家镇

余家镇万安路212

58452185

27

龙驹镇

龙驹镇永兴街115

58631999

28

白土镇

白土镇白云路20

58651818

29

龙沙镇

龙沙镇永安路134

58731001

30

大周镇

大周镇常家坪96

58492190

31

后山镇

后山镇擒马路1

58442101

32

走马镇

走马镇明星路1

58671043

33

新乡镇

新乡镇新升街8

58590106

34

响水镇

响水镇中心街22号

58721101

35

高梁镇

高梁镇泗华路250

58302108

36

弹子镇

弹子镇永兴路51

58454082

37

罗田镇

罗田镇华胜街1

58643669

38

郭村镇

郭村镇声鸣街57

58751101

39

武陵镇

武陵镇源阳路136

58743101

40

李河镇

李河镇兴盛路47

58307208

41

长岭镇

长岭镇梨花路177

58691088

42

太龙镇

太龙镇聚心路66

58501045

43

瀼渡镇

瀼渡镇百步梯18

58761001

44

分水镇

分水镇育才路32

58432153

45

新田镇

新田镇五新路888

58581002

46

长滩镇

长滩镇渔阳路180

58621035

47

熊家镇

熊家镇古城大道298

58473112

48

孙家镇

孙家镇中心街8

58420001

49

白羊镇

白羊镇政府街27

58600002

50

太安镇

太安镇新场街519

58617070

51

双河口街道

双河口街道龙宝大街620

58831923

52

陈家坝街道

江南大道295

58521623

53

周家坝街道

燕山乡复兴街74

58574188

54

高峰街道

高峰社区兴隆街91

58852328

55

太白街道

白岩路468

585290331

56

沙河街道

凤仙路333

58367960

57

天城街道

天城街道塘坊街208

58412155

58

高笋塘街道

静园路68

58155000

59

钟鼓楼街道

北山路155

58352100

60

九池街道

平湖路89

58194338

61

牌楼街道

王牌路1286

58980066

62

百安坝街道

学府路666

58544537

63

龙都街道

天援路3

58813001

64

五桥街道

上海大道698

58541681

65

柱山乡

柱山乡柱山街1

58858017

66

铁峰乡

铁峰乡中心场10

58476320

67

黄柏乡

黄柏乡巴峡路49

58510029

68

溪口乡

溪口乡大溪社区11

58572004

69

燕山乡

燕山乡复兴街74

58574188

70

长坪乡

长坪乡新西路27

58592055

71

梨树乡

梨树乡梨树街2

58638009

72

茨竹乡

茨竹乡茨竹社区399

58596002

73

恒合土家族乡

恒合土家族乡凤康街24

58659106

74

普子乡

普子乡普龙路8

58657007

75

地宝土家族乡

地宝土家族乡宝溪路68

58656175


附件5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1

橡皮艇

2

石粱还房仓库

2

船外机

2

石粱还房仓库

3

浮动油囊

1

石粱还房仓库

4

轻便型储油罐

3

石粱还房仓库

5

吸油毡

80

石粱还房仓库

6

吸油拖栏

3000

石粱还房仓库

7

重金属捕捉(集)剂

1300公斤

石粱还房仓库

8

溢油分散剂

1300公斤

石粱还房仓库

9

凝油剂

1300公斤

石粱还房仓库

10

活性炭

6000公斤

石粱还房仓库

11

柴油发电机

3

石粱还房仓库

12

抽水泵

3

石粱还房仓库

13

真空式收油机

3

石粱还房仓库

14

刷式收油机

3

石粱还房仓库

15

防爆输转泵(电动卧式)

3

石粱还房仓库

16

轻型防护服

8

石粱还房仓库

17

防酸碱长筒靴

7

石粱还房仓库

18

防毒面罩

7

石粱还房仓库

19

防尘器口罩

25

石粱还房仓库

20

重型防护服

1

石粱还房仓库

21

雨鞋

10

石粱还房仓库

22

安全带

1

石粱还房仓库

23

救生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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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滤毒罐

7

石粱还房仓库

25

瓶式深水采样器

3

石粱还房仓库

26

大气采样器

3

石粱还房仓库

27

原状取土器

3

石粱还房仓库

28

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

3

石粱还房仓库

29

便携式微电脑粉尘仪

3

石粱还房仓库

30

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3

石粱还房仓库

31

光电测烟望远镜

3

石粱还房仓库

32

水质快速COD测定仪

3

石粱还房仓库

33

溶解氧仪

3

石粱还房仓库

34

酸度计

4

石粱还房仓库

35

噪声统计分析仪

2

石粱还房仓库

36

校准仪

2

石粱还房仓库

37

手提箱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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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白小口试剂瓶(500毫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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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白小口试剂瓶(1000毫升)

20

石粱还房仓库

40

白大口试剂瓶

20

石粱还房仓库

41

污水瓶

20

石粱还房仓库

42

塑料瓶

20

石粱还房仓库

43

铝箔气体采样袋LPV-010

20

石粱还房仓库

44

铝箔气体采样袋LPV-050

20

石粱还房仓库

45

车载冰箱

3

石粱还房仓库

46

电视机

1

石粱还房仓库

47

照相机

1

石粱还房仓库

48

多功能传真机

1

石粱还房仓库

49

GPS

1

石粱还房仓库

50

对讲机

10

石粱还房仓库

51

电筒

2

石粱还房仓库

52

应急指挥车

1

石粱还房仓库

53

无人机

1

石粱还房仓库

54

应急监测车

2

石粱还房仓库

55

监测艇

1

石粱还房仓库

56

便携式紫外可见光光度计

1

石粱还房仓库

57

防毒面具

6

石粱还房仓库

58

GPS位星定位仪

4

石粱还房仓库

59

激光测距望远镜

2

石粱还房仓库

60

风向风速仪

2

石粱还房仓库

61

照相记时测烟望远镜

2

石粱还房仓库

62

硬盘式摄像机

1

石粱还房仓库

63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

2

石粱还房仓库

64

无线多功能气体分析仪

1

石粱还房仓库

65

呼吸器

4

石粱还房仓库

66

气体应急检测箱

1

石粱还房仓库

万州经开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

所属单位

负责人

安全防护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9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灭火防护胶靴

8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消防隔热服

19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抢险救援服

64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消防防化服(二级防化服)

27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重型防化服(一级防化服)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防蜂服

1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防静电服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防静电内衣

6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救生衣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消防防化手套

2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抢险救援手套

5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防割手套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抢险救援靴

7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安全防护

一次性防化服

4

应急中心

毛大莉电话:64866112

安全防护

简易防化服

10

应急中心

毛大莉电话:64866112

安全防护

防毒 (尘) 面具

10

应急中心

毛大莉电话:64866112

安全防护

防毒面罩

10

应急中心

毛大莉电话:64866112

应急通信和指挥

车载电台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应急通信和指挥

手持电台

6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4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手持上升器

2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潜水装具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5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消防用荧光棒

4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防爆手持电台

4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躯体固定气囊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肢体固定气囊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折叠式担架

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多功能担架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伤员固定抬板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救生气垫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缓降器

8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双轮异向切割锯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机动链锯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无齿锯

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等离子切割器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开门器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凿岩机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破拆工具组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液压千斤顶

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绝缘剪断钳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毁锁器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多功能挠钩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捆绑式堵漏袋

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注入式堵漏工具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电磁式堵漏工具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木制堵漏楔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无火花工具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无火花工具

3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组合挠钩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手动隔膜抽吸泵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有毒物质密封桶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三合二洗消剂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简易洗消喷淋器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单人洗消帐篷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移动式排烟机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移动照明灯组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移动发电机

2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固态微型强光防暴电筒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空气充填泵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暖风机

4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送风机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消防面罩超声波清洗机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强制送风机

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4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30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消防员呼救器

34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救援装备

电绝缘装具

5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环境监测

有毒气体探测仪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环境监测

漏电探测仪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环境监测

电子酸碱测试仪

1

万州经开消防救援站

田玉川电话:58856701

环境监测

多功能检测仪

1

应急中心

毛大莉电话:64866112

环境监测

天然气检测仪

1

桐元储备站

谭斌电话:13908260955







附件6

万州区主要重点企业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表1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铵泄露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名称

硫酸铵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硫铵库房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

当班巡查工

事件原因

人员操作不当

/

危害程度

危险特性: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对眼睛、粘膜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长期使用会使土壤出现酸化板结现象。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情况后,立即公司内网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 报告。

当班巡查工

现场隔离

泄漏地点周围拉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现场处置组

污染处置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 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现场处置组


应急撤离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严格限制出入。

现场处置组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急救措施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应急处置组


其他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58137492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58244345

/










表2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盐酸泄露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名称

盐酸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化学品库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发现盐酸泄漏至化学品库地面

当班巡检工

事件原因

盐酸桶包装破损导致盐酸泄漏

当班巡检工

危害程度

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盐酸泄漏后,立即公司内网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说明泄漏物资、泄漏部位、泄漏量等信息

当班巡检工

现场隔离

周围拉警戒线 ,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警戒疏散组

污染处置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应急处置组

应急撤离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严格限制出入。

警戒疏散组

现场洗消

收集吸收残液的砂土等交有资质三方处置。现场清扫干净。

应急处置组

防护救援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汽或烟雾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 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逃生:装滤毒灌防酸性气体的全面空气净化呼吸器、自携式逃生呼吸器。眼睛防护: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医疗救护组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至少15分钟,可涂抹弱碱性物质,如肥皂水等。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如呼吸停止,立即 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给牛奶、蛋清、植物有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医。不可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医疗救护组

灭火方法

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58137492

/







3    桐子园码头硫磺燃爆、泄露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

()名称

硫磺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硫磺货场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遇暴雨天气,部分硫磺被冲入长江。硫磺遇明火、高热等有引

发燃烧的危险。硫磺还为不良导体,在作业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导致硫粉尘浓度过大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当班巡检工

事件原因

硫磺泄漏、燃爆

当班工段长

危害程度

因其能在肠内部分转化为硫化氢而被吸收,故大量口服可导致硫化氢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疹 ,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者→ 当班工段长→分厂厂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分厂厂长

现场隔离

硫磺堆场周围拉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现场处置组

排险措施

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 自吸过滤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

现场处置组

污染处置

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转移至安全场所。

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 ,减少飞散 ,使用无火花工具 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应急处置组

应急撤离

将堆场周边的工作人员撤离至上风向

现场处置组

现场洗消

/

/

应急报告

发现硫磺泄漏后,立即公司内网电话或对讲机向当班工段长报 告 ,说明泄漏物资、泄漏部位、泄漏量等信息。

发现者

防护救援

救援人员进行救援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穿戴一般作 业防护服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严禁一切火源靠近。

应急处置组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 ,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无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最重要的急性和延迟症状/效应: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 疹 ,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医疗救护组

其他

灭火剂:雾状水、砂土、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应急值班电话58619069

万州应急管理局58244345 万州生态环境局58137492 都街道办事处58813001       

/







4    重庆江峡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丙酮泄露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名称

丙酮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1#原料库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发现丙酮泄漏至1#原料库地面

当班巡检工

事件原因

储罐破裂导致丙酮泄漏

当班巡检工

危害程度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口唇、咽喉有烧灼感 ,然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 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 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接触可致皮炎。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泄漏后,立即公司内网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说明泄漏物资、泄漏部位、泄漏量等信息

当班巡检工

现场隔离

周围拉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现场处置组

污染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现场处置组

应急撤离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严格限制出入。

现场处置组

储运条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运输时所用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应急处置组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 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58137492

/






5    重庆长安跨越专用车有限公司润滑油泄露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名称

润滑油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油品库房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发现润滑油泄漏

当班巡检工

事件原因

油桶倾倒或包装破损泄漏

当班工段长

危害程度

与皮肤接触有害。食入导致肠胃不适。大量食入中毒。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者→ 当班工段长→分厂厂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报告者说明泄漏物资、泄漏部位、泄漏量等信息。

分厂厂长

现场隔离

储存区周围拉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警戒疏散组

污染处置

将倾倒的油桶竖立起来,关闭储存区围堰污水阀、雨水阀门。

现场处置组

应急撤离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严格限制出入。

警戒疏散组

现场洗消

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不燃性吸收性材料吸收残液。使空气流通,避免泄漏液体进入下水道。大量泄漏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至收集器,回收废物处置场所。收集吸收残液的砂土等交有资质三方处置。现场清扫干净。

应急处置组

灭火方法

二氧化碳、泡沫及干燥化学品灭火器、雾状水、砂土

防护救援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观察风向标,注意上风向撤离路线和地点。组织本班组员工撤离现场后清点人数,若发现有人员大量吸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时,应迅速救援、送医。

救援协调组

急救措施

皮肤:迅速以水及肥皂彻底清洗,并除去污染衣物。眼

睛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食入:就医。

应急处置组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58137492

/






6    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磷酸泄漏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名称

磷酸

所在的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化学品仓库、氧化 车间氧化槽

步骤

应急处置

责任人

事件 情景

异常状况

库房巡查人员发现化学品仓库有药品泄漏。

当班巡查工

事件原因

人员操作不当或包装破损泄漏

/

危害程度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蒸气或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液体可致皮肤或眼灼伤。

慢性影响: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长期反复皮肤接触 ,可引起皮肤刺激。

/

处置 措施

应急报告

发现情况后,立即公司内网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当班巡查工

现场隔离

泄漏地点周围拉警戒线 ,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现场处置组

污染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转移到安全场所或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调节至中性,再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把废料缓慢地加到碱液-石灰水中 ,搅拌后,用大量水冲入下水道。

现场处置组

应急撤离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 ,严格限制出入。

现场处置组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 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按酸灼伤处理。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 ,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应急处置组


其他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 ,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 水冷却容器 ,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干粉。


报警 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急救120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58244345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58137492

/








7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硫酸泄漏应急处置方案

环境风险点位(源)名称

酸洗站

环境风险点位(元)编号

FXDW003

所在环境风险单元名称

酸洗站

所在环境风险单元标号

FXDY03

现场处置预案名称

酸洗站硫酸槽硫酸泄漏次生突发水气混合污染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编号

YA003

污染事件影响情景描述

泄漏物料

硫酸

发生原因

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

污染类型

水污染气污染水、气污染√其它

事故种类

泄露√火灾爆炸其它

持续时间

3分钟

污染数量

1L硫酸

危害程度

大气、水体污染

敏感目标

周边环境及周边企业

处置人员及分工

当班班组,公司应急救援组

处置流程及步骤

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如果发生人员受伤,应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并对事故现场警戒

污染处置措施描述

应急报告(负责人:张展华)

发生事故立即用对讲机向当班组报告情况,并通知污染区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现场隔离(负责人:聂桃东)

警戒疏散组及时组织污染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车间周围设置警戒标识,严格限制出入。

排险措施(负责人:夏泽均)

应急救援组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进入事故现场,查明原因,接管现场应急指挥权。

污染处置(负责人:刘静)

善后处置组要及时对已经产生的污染物及时处理,尽量减少或消除污染物,采用科学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事故废水进入事故应急池,避免第二次污染。

撤离(负责人:黄仕伟)

警戒疏散组及时组织污染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车间周围设置警戒标识,严格限制出入。








附件7

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从事业务

1

祁俊生

副院长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023-5810606613908269892

环境科学

2

付川

副院长副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023-5810206313908269439

环境科学

3

梁克中

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23-58149098 15084422677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谢昆

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023-58102256

18680900790

环境化学

5

李廷真

环化学院副院长、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023-58102256

13638260744

环境化学、化工

6

王翔

环评工程师

重庆三峡学院

023-64888718

152023822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7

杨德华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

159789119818

化工工艺

8

郝斌华

高级工程师、环评工程师

重庆驰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3983404083

环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环保设施治理

9

刘顺平

高工、环评师

万州区环境保护科研所

13996666619

环评

10

李春甦

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13983523023

环境化学

11

苏长远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燃气高级

重庆万州燃气有限公司

13594880533

城市燃气

12

王纪伟

中级工程师

重庆市万州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15923470007

环境工程

13

陆军

高级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二级

重庆久久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594889977

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

14

王金山

中级工程师

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

13996593788

化工

15

傅杨武

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18996678897

化学与化工

16

谢永生

副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

18580827104

环境化学

17

向勇

高级工程师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监测站

13996568199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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