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2-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重庆大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3月7日15:30时许,由重庆大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万汇城(二期)7号楼施工现场,重庆恒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罗××(外架工)在拆除钢筋加工棚顶部横梁时,从钢筋棚顶部随同一块装饰板坠落至地面(高度约3.7米)后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6:00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7万余元。
该案现已调查结束并经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建议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一、本案直接责任人2名,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另1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庆大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32万元(叁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庆大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人民币9万元(玖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庆恒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37万元(贰万叁仟柒佰元)的行政处罚。
五、由重庆大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3名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局。
六、由重庆恒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2名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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