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9”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6月29日16时50分左右,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张×在万州区长江二桥北桥头至高铁片区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路基及涵洞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钻机施工作业时,不慎被卷入钻机传动部位,导致张×头部受伤,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
该案现已调查结束并经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建议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一、本案直接责任人1名,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31万元(叁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由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人民币3.24万元(叁万贰仟肆佰元)的行政处罚。
四、由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2名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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