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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1-12-24
语音播报

万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市级整改任务模板)

整改任务概述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责任单位

区经济信息委

整改目标

运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措施

1.202010月底前完成2019年全区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出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退出工作。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列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的第6项除外〕,20215月底前,对全区工商登记的企业开展1次集中摸排,对发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限时打表整改。

2.20209月底前对2019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检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对达不到能耗标准和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3.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第6项,长期坚持对环境监管执法发现的环保不达标企业,依法依规处置。长期坚持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对排查出的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依法关停的企业,依法及时吊销排污许可证。

4.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第6项和“落后产品”,长期坚持对产品质量管理执法中发现的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处置;202012月底前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砖瓦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1次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打表推进整改。

5.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第6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具体要求,202012月底前对全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产能开展1次全面摸排,常态化开展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产能监督、检查、整改。

6.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及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国际环境公约和强制性标准,对落后产能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核准或备案,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规定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二、成效

1.一是已完成2019年全区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重庆市万州区恒星纸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屠宰厂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已处置;二是结合市经济信息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印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经信发〔202025号),共摸排工业企业1697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8户,全区未发现存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企业。

2.2019年度工业节能监察我区未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的企业。已委托市节能中心等三方机构对我区工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检查监测,无能耗超标等情况。

3.一是对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二是强化证后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4.一是对全区27家砖瓦生产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排查过程中暂未发现产品不合格情况。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砖瓦类生产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批次,质量检验合格。二是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全区2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检验合格。

5.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经信发〔202025号)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全区不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产能。

6.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及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相关规定,2020年以来,不存在备案落后产能项目情况。

整改时间

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覃念 电话5855072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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