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47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承接市级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市级“1+N”实施方案体系。按照市级要求,做好滚动试点承接工作,积极自主探索,争取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事项。
二、持续深化“全渝通办”
全力推行“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广运用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的“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做好市级交办的“全渝通办”其他相关工作。
三、深入推进“跨省通办”
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全面承接“放管服”改革第二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重点抓好万达开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事项的落地落实。积极推进西南五省(区、市)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和上海、南京、天津等对口支援城市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互通。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做好新一轮区、镇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承接工作。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五、用好用活“渝快办”平台功能
全力推广使用“渝快办”平台移动端,建设好“渝快办”平台万州服务专区,用好用活“渝快办”平台公共服务板块功能,实现水电气讯报装、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做好政务服务“日扫描”“好差评”等工作。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六、做好电子证照推广使用
积极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等电子证照的运用范围,提升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逐步推行“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试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启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印章采集和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电子证照制发等工作。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推广运用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八、做好投建项目审批服务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严格执行《万州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操作规程》,实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开展测绘事项整合改革工作,实现测绘整合事项“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改革目标。
九、依法有序做好放权赋能
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依法有序做好万州经开区、渝东新区放权赋能有关工作。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镇乡街道,进一步做好经济发达镇(分水镇)放权赋能工作。严格执行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配合市级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十、完善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有序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其联合奖惩子系统,依法执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扎实做好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落地落实工作,除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市级在万单位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结合“窗口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现象持续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窗口人员“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提质增效。持续加强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十二、探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扎实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积极拓展“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做好现有市级“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的提质增效优化服务,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服务水平。承接全市新一轮“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探索做好“公民婚育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企业准营一件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改革事项。
十三、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持续推动我区“减证便民”工作,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扎实做好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的承接落地工作。承接并落实好市级新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探索推行川渝地区、特别是万达开三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新增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的有关工作。优化公证服务工作,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
十四、拓展政务便民服务范围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镇乡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继续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持续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做好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的推广应用。探索开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做好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持续推广使用“渝快码”。
十五、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人员交流培训工作,探索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效能监管。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试行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试行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群众投诉问题的督办机制。提高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十六、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引导
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万州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全面承接市级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市级“1+N”实施方案体系。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按照市级要求,做好滚动试点承接工作,积极自主探索,争取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按照市级要求,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事项。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持续深化“全渝通办” |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配合做好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等工作,全力推行“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广运用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的“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做好市级交办的“全渝通办”其他相关工作。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三、深入推进“跨省通办” |
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清单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承接“放管服”改革第二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重点抓好万达开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事项的落地落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前实现“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通办 | |
积极推进落实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和上海、南京、天津等对口支援城市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互通。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国办发〔2022〕2号),承接区、镇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 |
2022年6月前完成 |
承接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及制定的实施规范。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 |
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 |
区司法局 |
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 |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
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使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五、用好用活“渝快办”平台功能 |
推广使用“渝快办”平台移动端,按市级要求建设好“渝快办”平台万州服务专区。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用好用活“渝快办”平台公共服务板块功能,实现水电气讯报装、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持续推进 | ||
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做好政务服务“日扫描”“好差评”等工作。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参照市级标准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六、做好电子证照推广使用 |
积极推动通过“渝快办”平台推行电子证照。 |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管,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全区25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印章采集。加快“出生一件事”全程网办落地,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化。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公安局 |
2022年10月前 | |
建立全区死亡人口信息库,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推动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电子证照制发,负责监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电子《死亡证明》的签发和使用。 |
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 |
区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
2022年10月前 |
六、做好电子证照推广使用 |
积极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等电子证照的运用范围,提升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
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税务局、万州银保监分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逐步推行“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区政务服务办 |
持续推进 | |
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试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启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
区档案馆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区政务服务办 |
持续推进 | |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2022年3月前建立数据推送机制,工作持续推进 |
进一步推广运用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万州区税务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八、做好投建项目审批服务 |
按照国家、市级统一部署,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严格执行《万州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操作规程》,参照市级实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落实市级任务,探索推进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做好土地供应前的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万州经开区有关内设机构,渝东新区,三峡平湖公司,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落实市级改革要求,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落实市级改革要求,开展测绘事项整合工作,理顺测绘工作流程,统一测绘成果标准,促进成果共享互认,实现测绘整合事项“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改革目标。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万州经开区有关内设机构,渝东新区 |
持续推进 |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九、依法有序做好放权赋能 |
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依法有序做好万州经开区、渝东新区放权赋能有关工作。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镇乡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分水镇)放权赋能。 |
区司法局 |
区委编办,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执行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配合市级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
区司法局、万州经开区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自查,工作持续推进 | |
十、完善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
配合执行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按要求持续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
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有序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其联合奖惩子系统,依法执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
落实市级任务,深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扎实做好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落实落地工作。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6月前 | |
除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实现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市级在万单位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结合“窗口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现象持续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窗口人员“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提质增效。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加强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十二、探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
扎实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区政务服务办 |
持续推进 |
积极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从公民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准营到简易注销,新承接一批“一件事”套餐。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区政务服务办 |
2022年10月前 | |
执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前 | |
做好现有市级“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提质增效优化服务,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服务水平。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区政务服务办 |
2022年10月前 | |
公民婚育一件事。 |
区民政局 |
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10月前 | |
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
2022年4月前 | |
灵活就业一件事。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医保局,万州区税务局 |
2022年10月前 | |
企业准营一件事。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2年10月前 | |
十三、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
承接我市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
具有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的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承接新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推行川渝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做好新增证明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全程网办的有关工作。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承接优化公证服务工作,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十四、拓展政务便民服务范围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镇乡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持续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
做好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的推广运用。 |
区政务服务办、中国邮政万州分公司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十四、拓展政务便民服务范围 |
推广运用自助服务终端,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探索开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
持续推进 | |
推动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
推广使用“渝快码”。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五、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
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人员交流培训工作,探索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 |
区政务服务办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效能监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试行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在政务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咨询台设置可以引导群众拨打“12345”的标识标牌。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试行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十五、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
提高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
十六、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引导 |
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镇乡街道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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