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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3-00150
[ 发文字号 ] 渝建质安〔2023〕2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30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的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有关部署安排,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深化“全渝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5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渝快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3号)以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取经营场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措施清单及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现将进一步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减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对符合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发证机关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

二、优化施工许可申报材料

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

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项目);

(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内的项目);

(四)建设单位承诺书。

三、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机制

属于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内的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可不再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其他事项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市和区县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二)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市住房城乡建委

原有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单位承诺书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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