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 > 行政执法数据公示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0.23)

日期:2025-10-23 来源:万州区医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1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07 重庆万州福鹏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MA5U5FL80D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六、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相关规定 2025/10/20
2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09 重庆文康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MA5U6RHC63 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三、第六、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3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11 重庆市万州区立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91500101554071812N 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4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12 重庆万州海康聚仁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MA600U632F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六、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5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13 重庆万州友好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MA5U3DN79M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三、第六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6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17 重庆万州昌明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MA5U6N383G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第六、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7 万州医保处罚字〔2025〕第118 重庆万州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91500101339624883K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第四、第七项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规定 2025/10/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