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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2025-05-23 来源: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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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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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履行政府责任,实施法律援助。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和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负责法律援助宣传和法律援助人员培训。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161号

法定代表人

余峻立

开办资金

12.4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42

12.42

网上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以来,万州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用心用情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构筑起一道坚强的法治后盾。现将援助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具体举措 (一)学习培训,统一审查标准。一是编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并进行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审查人员全面掌握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及审查要点。二是统一审查尺度及证据材料。经济困难的标准是:申请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离婚纠纷案要求有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二)健全制度,规范指派行为。出台《万州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办法(试行)》,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建立法律援助人员库。凡在万州区登记执业且执业满1年,近两年来无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初审后均可自愿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相关要求组织申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业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编入区法律援助人员库。二是综合采用专门、集中、轮候、点援等指派方式。对未成年人案施行专门指派、对农民工讨薪案施行集中指派、对日常案件施行轮候指派。三是定期公开办案优良率较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以供申请人自主选择点援。 (三)加强全流程监督,促进质量提升。一是中心指派案件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监督卡》,宣传法律援助公益属性,告知监督举报渠道。二是加强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报告义务的通知》,要求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报告义务,以便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掌握办理过程。三是开展庭审旁听。每月抽选5件法援案件,派遣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做好相关庭审记录,促进办案人员从庭前准备、陈述、举证、质证、发问等5个方面提升庭审质量。四是开展回访调查。重点从对案件办理过程是否满意、是否收受当事人财物两个方面回访受援人,做到回访率100%。 (四)加强案件评查及公示,保障受援人权益。一是严把初评关。初评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评查案卷,坚持拣选优秀卷 剔除不合格卷的原则;评查要点从程序要素向实体要素延伸,着重审查法律意见有无观点遗漏或错误。二是严格复评。初评认为优秀、不合格的案卷,交万州区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小组(评查小组由分管领导,援助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心律师等6人组成)研究决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每季度在万州区政府官网公开公示资金使用、案件办理及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案件具有典型性的,逐级向司法部推荐。案卷被评查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予指派案件。 二、取得的成效 (一)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受理案件数2094件,援助农民工1172人、妇女655人、未成年297人、老年人389人、残疾人134人。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19件;为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257.22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2441人次;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1078件。援助案件优良率不断提高,上级机关在案件质量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等次案件。 (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不断落实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优化当事人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对特别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主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80余人次。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人员共收到受援助人的表彰锦旗6面。202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0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7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余峻立  联系电话:189****8726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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